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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
7个不幸大病社员公示,预计3月筹款
请社员朋友监督,相关材料如下:
姓名 | 入社时间 | 事件类型 | 康爱金 |
黄*灶 | 2015/09/19 | 原发性肝癌 | 150000 |
刘*超 | 2015/10/11 | 胸腺癌 | 303200 |
赵*太 | 2015/11/06 | 疾病身故 | 100000 |
黄*杰 | 2014/11/06 | 粘液性脂肪肉瘤 | 100000 |
宋*东 | 2015/08/03 | 椎体腺癌 | 50001.54 |
施*永 | 2016/03/19 | 意外身故 | 100000 |
张*芬 | 2015/11/26 | 低恶度癌症 | 104600 |
说明:刘*超因邀请权利增加3200元,张*芬因邀请权利增加4600元;宋*东因属爸妈互助社社员,权利加上历史贡献。
黄*灶,男,1975年09月13日生人,户籍地福建省三明市,加入康爱公社时间为2015年09月19日。
2017年01月02日无明显诱因出现右上腹闷、胀痛伴腰酸,于2017年01月09日到上海同济医院行超声示:肝硬化、肝内实性占位;
于2017年01月12日到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进一步确诊,行上、中腹部CT平扫+增强示:1.肝左内叶、右前叶占位,考虑肝癌伴腹腔、腹膜后、肝门区多发转移可能性大;2.肝硬化;多发性肝硬化结节伴部分癌变;3.双肺多发结节,考虑转移瘤;
为求更好的治疗于2017年01月17日转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治疗,于2017年01月20日行“肝动脉插管化疗栓塞术”手术介入治疗,诊断:1.原发性肝癌(多发,伴腹腔淋巴结转移,肺转移);2.乙型肝炎肝硬化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三明市第一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
大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面访黄*灶本人
大田县中医院、大田县医院、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商业保险公司排查
审核结果:
按照《康爱公社互助条款规则》及相关审核意见,众保社员黄*灶符合康爱公社的资助标准。
1、会员黄*灶,男,身份证号:35042519750913****,核实为本人发生互助事件。
2、黄*灶在三明市第一医院诊断为肝癌伴多发转移情况属实。
3、排查医保及住家附近医院未发现因疾病住院的历史记录。
4、本次调查无不予互助的证据材料,建议予以互助。
病例等具体材料,请登录账户查看【筹款与公示】
刘*超,男,1985年12月01日生人,户籍地山东省新泰市,加入康爱公社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
2016年11月15日出现视物不清等症状,于2016年11月17日前往新泰市人民医院住院诊疗,次日出院前往千佛山医院住院诊疗,2016年11月22日出院,出院诊断:1.视物模糊待查副肿瘤综合征可能性大多颅神经炎不除外 2.纵隔肿瘤 3.肾功能异常 4.高尿酸血症。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2日前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进行治疗,2016年12月09日术后病理回报:(前纵隔)胸腺瘤,B2型,累及肺脏层胸膜。(支气管周围、肺门、第2、4组、第7组、第10组)淋巴结多枚,呈反应性增生。后由于病情严重,治疗无法得到好转,于2016年12月25日因病逝世。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山东千佛山医院;
新泰市人民医院;
当地社保、农合及住家周边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泰市中医院排查;
商业保险公司排查。
审核结果:
按照《康爱公社互助条款规则》及相关审核意见,众保社员刘*超符合康爱公社的资助标准。
1、经多方查证,核实为刘*超本人身患癌症,后因病危逝世情况属实。
2、刘*超2016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新泰市人民医院诊疗情况属实。
3、刘*超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千佛山医院住院诊疗情况属实。
4、刘*超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2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住院情况属实。
5、刘*超2016年12月09日病理报告:(前纵隔)胸腺瘤,B2型,累及肺脏层胸膜。(支气管周围、肺门、第2、4组、第7组、第10组)淋巴结多枚,呈反应性增生。
6、调查未发现有不予互助的相关证据材料,建议给予互助。
病例等具体材料,请登录账户查看【筹款与公示】
赵*太,男,1958年11月02日生人,长期居住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加入康爱(抗癌)公社时间为2015年11月06日。
2016年12月08日,互助社员赵*太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在莱西市市立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21时15分死亡。
面访亲属
莱西市市立医院
居住地附近村镇医院及莱西市中医院进行排查;武备镇乡村医院、莱西市人民医院
住地、邻居、朋友走访、电访
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公司排查
审核结果:
按照《康爱公社互助条款规则》及相关审核意见,众保社员赵*太符合康爱公社的资助标准。
赵*太于2016年12月08日因患疾病在莱西市市立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况属实,符合抗癌公社的规则;调查未发现不予互助的相关证据材料。
病例等具体材料,请登录账户查看【筹款与公示】
黄*杰,男,1979年06月29日生人,户籍地福建省漳浦县,加入康爱(抗癌)公社时间为2014年11月06日。
2015年8月份无意间发现左侧腋下肿物,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思明分院门诊检查医生告知是良性,不用手术治疗逐未在意;1年余来肿物逐渐增大,约“鸭蛋”大小,于2016年10月18日到厦门长庚医院复查行胸部CT示:左侧腋窝占位,考虑良性病变,以神经源性肿瘤(神经鞘瘤)囊变可能性大,建议手术治疗。
2016年10月30日办理住院手术治疗,入院完善相关检查检验排除手术禁忌后,于2016年11月01日全麻下行“左侧腋窝软组织肿瘤切除术”,术后病理示:左侧腋窝肿物:黏液样脂肪肉瘤,术后于2016年11月28日始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行术后辅助放疗,采用6野高强方式,拟DT61.6Gy/28F治疗。
厦门长庚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面访黄*杰;
当地社保中心;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思明分院;
商业保险公司排查。
审核结果:
按照《康爱公社互助条款规则》及相关审核意见,众保社员黄*杰符合康爱公社的资助标准。
1、黄*杰,男,身份证号:35062319790629****,核实为本人发生互助事件。
2、核实黄*杰在厦门长庚医院病理诊断为粘液性脂肪肉瘤及住院治疗情况属实。
3、走访社保局排查没有发现黄*杰历史异常报销记录。
4、本次调查无不予互助的证据材料,建议予以互助。
病例等具体材料,请登录账户查看【筹款与公示】
宋*东,男,1954年10月27日生人,户籍地山东省邹城市,加入康爱(抗癌)公社时间为2015年08月03日。
2016年07月份底出现腰痛的情况,前往邹城市至诚医院拍CT显示:L23及L34纤维环膨出;腰椎退行性变。后继续在该诊所治疗了约二十天,后发现治疗效果不明显。
2016年08月27至08月30日前往济南中德骨科医院住院诊疗,行相关检查后,医生怀疑转移瘤。前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于2016年09月06日确诊为“椎体腺癌”。由于病情急剧恶化于2016年11月13日在家病逝。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济南中德骨科医院;
兖矿集团总医院;
当地诊所;
医保及周边医院:邹城市人民医院、邹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邹城市中医院;
商业保险公司排查。
审核结果:
按照《康爱公社互助条款规则》及相关审核意见,众保社员宋*东符合康爱公社的资助标准。
1、宋*东2016年08月04日在邹城至诚医院行CT及MR检查情况属实。
2、2016年08月27日至08月30日济南中德骨科医院住院诊疗情况属实。
3、2016年08月30日至09月13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住院诊疗情况属实。
4、2016年09月26日至10月06日兖矿集团总医院东院区行化疗治疗情况属实。
5、诊断结果符合抗癌公社的《30种重大疾病》的定义,诊疗经过及既往身体状况符合抗癌公社相关条款。
6、调查未发现有不予互助的相关证据材料,建议给予互助。
病例等具体材料,请登录账户查看【筹款与公示】
施*永,男,1986年03月28日生人,户籍地:河南省新密市,加入康爱公社时间为2016年03月19日。
2016年12月22日清晨六时许,施*永乘坐的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科学大道与飞龙路交叉路口时撞倒了在路口停着等红绿灯的一辆重型货车,撞击较为严重,致使厢货驾驶员宋占卫和乘员(互助社员)施超永当场身故。
荥阳市交警大队事故科;
当地派出所;
面访家属;
新密市人民医院、新密市中医院、郑州中康医院;
当地新农合
审核结果:
按照《康爱公社互助条款规则》及相关审核意见,众保社员施*永符合康爱公社的资助标准。
1、经多方核查,施*永本人因交通事故意外身故情况属实。
2、经当地派出所核实,施*永意外身故情况属实,户籍注销属实。
3、经交警大队走访核实,施*永因交通事故意外身故属实。
4、经农合排查及医院排查,施*永既往身体无重大疾病史。
5、调查未发现有不予互助的相关证据材料,建议给予互助。
病例等具体材料,请登录账户查看【筹款与公示】
张*芬,女,1976年05月13日生人,户籍地广东省揭东县,加入康爱(抗癌)公社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
2016年12月初发现颈部肿物,于2016年12月10日前往中山市中医院行彩超检查,彩超提示:多考虑转移性淋巴结,建议活检确诊。2016年12月15日前往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查,结果跟之前无明显差异。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诊疗,2016年12月23日行手术治疗,2016年12月27日术后病理回报:甲状腺乳头状癌。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山市中医院;
当地社保;
中山市西区医院、中山港口医院;
商业保险公司排查
审核结果:
按照《康爱公社互助条款规则》及相关审核意见,众保社员张*芬符合康爱公社的资助标准。
1、经多方查证,核实为张*芬本人患病情况属实。
2、张*芬于2016年12月10日在中山市中山医院行彩超检查情况属实。
3、张*芬于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行手术治疗情况属实。
4、2016年12月27日术后首次病理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
5、调查未发现有不予互助的相关证据材料,建议给予互助。
病例等具体材料,请登录账户查看【筹款与公示】
根据《康爱公社社员公约》,申请人在公示期接受社员的监督。已于2017年02月16日在社员康爱(抗癌)公社账户开始公示,公示期15天,如果社员有质疑,欢迎提出,受助人及公社承诺对有依据的质疑,正面回复。
有质疑如何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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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福建三明/漳浦;山东新泰/青岛 /邹城; 河南新密;广东揭东
探视需记录
本地社员报名参与探望当地申请受助社员;同时见证案例的真实性,记录探视过程,并向全国社员负责。
参与探视社员承诺
>> 人员真实有效,见证与记录本期众保案例;
>> 探视团社员与受助人无直接利益关系与亲属关系;
>> 探视社员不会泄露当事人的肖像及隐私。
探视团职责与报名
本地社员报名参与探望当地申请受助社员;同时见证案例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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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张马丁因母患癌去世,切身体会到大病医疗费问题对普通家庭的压力,于2011年创建大病互助平台,取名康爱公社;
公社团队过半成员均有亲友患癌的经历,公社之于他们,更是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