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我不再向你转发的“轻松筹”等捐款了,请各位谅解!

今天起,本人不再向“轻松筹”等捐款,请各位谅解!如果你们真的爱你们身边的亲人朋友,请不要让他投票、捐款,很大程度上这是道德绑架!

既然意外与疾病的风险无法预测,就请在平安无事时抱团取暖,助人自助!

当风险来临时也可以从容面对,有尊严的活下去……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公布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草案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法律出台后,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慈善法》的建立,有了疾病再靠朋友圈的募捐是不可能了!

中国人看病只能靠募捐吗?

我们经常会在朋友圈看到各种求助信息,《男子为救子街头扮马让人骑》,《女孩街头卖拥抱给男友治病》等等太多太多的例子,这种募捐能帮他们多少?再说为什么你生病要我来为你捐款呢?

类似的事件有很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看不起病是最大难题。一人生病全家受穷,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向社会求助。

当我们感叹于社会正能量的同时,也常听到不同的声音。例如社会募捐的真实性和透明性受到质疑。理智分析的声音也开始出现,中国人看病只能靠借钱、捐钱吗?不能有一种机制,来解决这类问题吗?抱团取暖,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风险共担的传统精神如何发扬?

抱团取暖,助人自助两不误

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目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屡见不鲜。“媒体曝光—舆论哗然—募集善款”已成为很多底层百姓遭遇大病时寻求救助的主要途径,但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尊严与道德绑架。

在母亲患癌住院期间,一件小事,引起了张马丁的注意,有病人请医生开证明材料,原因是基督教会的教友们可以帮助募捐。这事对他触动很大:能不能建立这样一个社区帮助人们万一癌症的时候通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众保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很多人都同时有这个想法,我们不是可以互相帮助吗?有权利有义务,这样岂不是求助也会有尊严?——抗癌公社就此诞生了。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有权利也有义务:

陈丽,原本是一个山东泰安33岁的普通妈妈,但2015年夏天被医院查出白血病,这彻底打乱了这个家庭的生活。幸运的是,从抗癌公社获得的互助康爱金,大大缓解了她的经济压力。“作为抗癌公社的一员,陈丽履行了作为社员的义务,现如今她也有权享受社员的权利。”抗癌公社创建人张马丁说。

对陈丽来说,收获数万名社员帮助是她作为抗癌公社社员的基本权利。“不会有过度曝光,她也不用有受恩惠后心理负担,可以自由地使用这笔互助康爱金,不管是治疗还是改善生活。”张马丁表示。

类似陈丽的社员,抗癌公社至今已经发动社员帮助过7例。

加入社员通过均摊众筹、一人一次一两块钱(甚至更少)的众保互助方式,解决大病医疗费问题,抱团取暖。抗癌公社创造的“凑份子”式抱团取暖风险共担的模式,让人人可以不再因病致贫!

把尊严留给受助者,在抗癌公社,资助是义务,退出有自由,受资助是权利,传递尊严!

支持与鼓励:

抗癌公社项目得到了认可,中国保险报、光明日报、人民网、今日头条、上海电视台等超过160家媒体报道!同时获得包括壹基金、上海陆家嘴社区政府等单位的扶持。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们正在加入到队伍之中。

我们什么都可以拒绝,唯独风险拒绝不了。


没有任何人愿意活在,尴尬与窘迫之中,何不加入抗癌公社,在社员大病时,你履行一两块钱的义务,从而也获得最高35万的保障权利呢?

受助也能带着尊严!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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