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员的强烈要求,我们决定开放41-45周岁的人加入公社。
但是为了使规则相对公平,41-45岁人士的义务与40岁以下相同,但是权利将减半处理。即最高只能受助15万元,每人每次对其资助要求为5元。
这一规定针对自2014年5月7日起加入到公社的社员。
根据最新发病率,全国35岁~39岁年龄段恶性肿瘤发病率为87.07/10万,40岁~44岁年龄段恶性肿瘤发病率几乎翻番,达到154.53/10万,因此我们这样处理也是合理的。
抗癌公社希望能最终帮助到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当下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制度更为重要,必须要可持续的长期运行才是对社员最有利的,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尽可能使规则公平,对各年龄段的人都有吸引力,特别是40岁以下人士,如果没有他们的参与,抗癌公社无法发挥保障作用。希望社员们谅解。
未来,基于长期可持续性运行的目的,我们可能还会对规则进行微调。
关于严格限制年龄的详细解释,请看这里:http://bbs.kags.com/thread-40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