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讨论 | 抗癌公社会成为不良用心者的目标吗?那又该如何应对?

近期公社接到了数起资助申请,本着抗癌公社的初衷,解决大病医疗费问题,“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众保精神,公社希望帮助到他们,但是很巧合的是,这几起申请均都是刚度过等待期,真实性不得不让人怀疑。

经初步调查,正如所料,大多不符合申请规则,属于带病加入的情形这使公社很担心,如果此类情况以后经常发生,甚至抗癌公社成为某些不良用心者骗取资助的目标,该怎么办?

社员中有不少保险界的精英,他们向公社提出建议,可借鉴保险的相关规则来规避甚至杜绝这种情况!(此文仅供讨论,目的在于:抗癌公社是全体社员的公社,每位社员有权知道公社运营的风险及参与决策)

资深保险风控从业的社员建议:设置过渡

过渡期是什么?
观察期,用户没有权利;
过渡期,用户有权利的一部分,但没有全部的权利。如权利的一半、三分之一。
社员注册后进入观察期,观察期之后是过渡期,过渡期之后具备所有权利。

设置过渡期的优势:
1、加了一定时间的缓冲,使得如果真是带病入社又通过了审查,所得到的权利会少,意味着所有社员损失会少。
2、跟延长等待期折衷,既解决等待期过长带来的得不到帮助的后果,又解决等待期过短造成的欺诈而给社员损失的可能。
3、保护诚信社员的权利、减少社员支出。

设置过度期的劣势:
对于无故意带病入社行为的社员在过渡期间真实发病,得到的受助会少。(即会存在少量的真实误杀可能)

说明:

1、否定了多起求助申请,经调查,其中两起存在带病人社问题;
2、之前有网友留言,刚过等待期就患病求助,在他们看来有可疑;
3、公社不能杜绝欺骗性加入问题(包括国家医保、保险公司都不能杜绝),设置过渡期是一种行业做法;

4、有人会说公社只需要加强审核就好了,目前国情是各地的医院等信息不畅通,一个人可能在小县城查出患病,等过了等待期,再到大城市的医院再次去检查,很多情况下根本无法得知是否是首次确诊,解决不了问题。

希望社员朋友发挥才智,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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