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抗癌公社:互联网保险众保模式兴起

注:本文来自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8日的报道,感谢记者葛振兰先生的采访报道。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8日讯,“众保”--基于互联网的小额互保。这到底是乌托邦式的空想,还是一个颠覆式创新的商业模式?

在7月14日的一个社科院的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谈到互联网金融中的保险时就指出,众保模式--一群风险水平相当的人之间的共保,将成为未来的一大趋势。

然而,谢平也许不知道的是,他所说的“众保模式”在中国已经有了探路者--今年的七八月之交,抗癌公社的创始人张马丁正带着他经营了3年的这一“众保产品”从上海来北京寻找投资人。此时他已经从证券公司离职,打算全力以赴地投入抗癌公社的创业事业中去。

等投资款下来,张马丁打算在北京注册一家公司,按照他的想法,如果抗癌公社发展壮大,可能会考虑朝相互保险公司转型,如果实在不行,就把它做成一个纯公益组织。

**另辟蹊径的互联网保险**


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此后各大财经论坛无不涉及这一火爆的的概念。

每逢论坛,谈到互联网保险时,包括业内人士、专家主要的关注点包括:保险公司自建电商卖保单,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开售保险,直至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成立等;或者谈到未来的C2B个性化定制,还有泰康微信“求关爱”融入社交概念等。

不过张马丁的抗癌公社有别于上述模式,而是一个旨在解决癌症医疗费的民间组织。凡加入抗癌公社的正式成员一旦罹患癌症,每一位公社成员都要为其进行小额捐款,筹集不超过30万元的治疗和生活费用。

根据规则,当社员人数在3万名以下时,每人(次)捐助10元;3万名以上时,每人捐款额为30万元除以总人数。之所以将筹资金额设定为30万元,张马丁表示,我国癌症患者年平均治疗费用在10万元左右,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癌症的年治疗费用则超过30万元。如果捐助金额设定过高,公社成员的捐助压力就会增大,同时也会增加骗捐的可能性。

申请人使用实名信息在抗癌公社网站申请加入后,须经过一年的观察期后才能成为公社正式成员。申请人在申请加入时不会被审核个人信息,只有在申请捐助时,信息才需要全面审核。如果提供的材料与申请加入时的身份资料不符,公社将不会为其组织捐助。

“现在我们只聚焦于医疗,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中癌症的话给社区患者筹集30万元,其他重疾只筹集10万,主要也是考虑到癌症认定比较规范,一般的医院都能认定,而其他重疾存在作假的可能性。”张马丁表示。

人们万一罹患大病没有钱治想得到慈善基金的帮助,是“请求”,而人们在抗癌公社,却是“要求”。这是尽到义务而享有的应有权利。“人们是否加入或退出公社是自由的,不过一旦成为了公社的成员,就有义务为患病成员提供捐助”张马丁认为就好比抗震救灾,但要把这种行为进行组织化和纪律化,如果有社员不履行捐助的义务,就会被“开除”。

2013年10月,抗癌公社成员中出现第1位癌症患者,当时公社会员人数不到500人,满足资助条件的约150人,实际资助人数130多人,为患者实际捐助了约7000元。这也是抗癌公社到目前为止发生的唯一一例会员患癌案例。

“当时是个27岁的小姑娘,我们通过她的支付宝个人收款功能做了一个页面,每个社员缴费的时候都有相关代码,这样就可以知道谁缴费了以及谁没有。”张马丁介绍称入社过程中要求社员填报真实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电子邮件信息。

这件事让张马丁有所触动,他说:“一方面,如果无法发展更多社员,那每个社员的保障是不稳固的,公社就没存在的意义;另一方面,社员的热情让我出乎意料,超过90%符合条件的社员履行了义务,而且很多人的捐助金额都超过了原先设定10元钱,多人资助了100元。”这让张马丁更加坚定了做好抗癌公社的决心。因此,他辞去工作,全身心投入其中。

在他看来,抗癌公社能够走下去的原因,不光是人们爱心的驱动,而是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

**畅想第四种保障模式**


抗癌公社本质上还是一种保险,当然由于监管的原因,现在还没有获得牌照。不过在张马丁看来,抗癌公社客观上虽然有保险保障的作用,但是却完全不同于保险产品的设计,如下所示:

首现,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保险产品的买卖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风险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抗癌公社则并非买卖关系,而是社员根履行对加入公社后不幸患癌的社员进行小额捐助义务,并以此获得自己不幸患癌时被他人帮助的权利。

其次,不预先收费,只有当成员患癌需要其他成员帮助时才组织捐助;保险是收取保费在先,保障在后。这也是抗癌公社的创新之处。

第三,没有资金沉淀,不涉及资金运营;而保险公司是预收保费,营业保费。

第四,费用捐助采用P2P的模式,从捐助人到受捐人,从成员到成员,抗癌公社不收取费用,全部用于患癌者;而保险司则需要提取一定费用。

基于此,发起人张马丁将这种基于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P2P小额互相保障模式,称之为“众保”模式。张马丁认为,相对于通常意义的“互助基金”,众保组织的金融属性更低,“脱媒”更彻底,是一种用互联网重新定义“保险”的颠覆性创新。

“它打破了保险公司关于保费端和投资端的组织构架,不再需要保险公司庞大的人力成本。”张马丁表示,因为现在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太庞大,想做一家互联网的保险公司,面向低端收入人群。

他表示现在的保险公司重疾险是相对非常昂贵的,对于一般的低收入人群,往往买不起。“我找过精算师算过,如果抗癌公社能稳定运营下去,每个人的支出是现在保险公司保费的四分之一。”

不过政策动向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7日在北京指出,截至2014年5月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区),卫计委将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力争于2015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

“政府是实报实销的,而抗癌公社并没有规定资金用途,比如有些患者患了癌症,想享受最后的人生,出去旅游,或者给子女留下一笔遗产,30万元可以自由支配,这个政府的医保是做不到的。”张马丁表示。

对于抗癌公社的定位,张马丁坦言,希望它能成为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公益慈善平行的第四种保障模式,起到补充和辅助作用。他认为抗癌公社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保障。

**相互保险公司的互联网“雏形”**

不得不说,抗癌公社的模式与相互保险公司最为接近。

今年5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仅1天后,抗癌公社网站随即出现了“征集1000名发起会员,发起相互保险公司”的公告。

张马丁解释道,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是他去年以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以现有模式发展下去,抗癌公社可以成为一家互联网公司,但未来它最有可能出现监管问题,受到保险法规的约束。此外,抗癌公社的公信力也影响着人们对它的信任。

《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要发起会员和一般发起会员。其中,主要发起会员负责投入初始运营资金,一般发起会员承诺在公司成立后通过参保成为会员,一般发起会员不低于1000个。其次有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

据张马丁介绍,目前抗癌公社成员已经超过1万名,打算年底冲击5-7万名。不过2亿元资本金的要求让张马丁倍感压力,他需要是寻找投资人。

“见了不少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人,都认为我这个太早期了,现在有意向的大概有2家投资人。”张马丁表示,做互联网金融需要用户数据,现在的公社成员数量在投资人看来确实有点少。

不过,让它感到意外的是,在保监会的领导看来,1万多名的的公社成员已经够多了。5月份,在北京还组织了一些专家对“抗癌公社”进行一个小型的研讨会。

“感觉保监会现在对这一块还是很宽容的,他们觉得抗癌公社有利于回归保障本质,有利于保险费率市场化。”张马丁介绍称。

相互保险组织,其实在中国以及开启了探索。早在2011年,浙江宁波已经开创了全国首个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资料显示,2011年9月经宁波保监局批准,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获准开业,这标志着全国首家互助性质的农村保险机构正式投入运营。

此后3年间,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由初期推出的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发展到2013年2月底开办的险种已经包括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而至2013年9月宁波该类互助社已经拓宽至9个农村。

“现在虽然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了,但仍然属于试点阶段”一位宁波保监局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不过试点后村民普遍认为不错,因为保险费率比较低。

“成熟的保险市场,形式都是多元化的,不单单是商业保险公司”庹国柱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开展多元化的保险形式,也是保监会的监管精神之一。

相互保险组织在国外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历史,张马丁认为抗癌公社只是把它搬到互联网上,通过互联网的让社员享受费率低同时更彻底的保障。

张马丁坦言,如果未来成员人数得到理想化的壮大,它会考虑转型,朝相互保险公司转型。“网上有篇文章叫《假如淘宝遇上相互保险》,借助淘宝庞大的用户量,做一家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是很有可能的,我相信他们也看到了机遇,只是没有牌照,还不敢做而已。”张马丁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未来看好互联网保险相互组织的发展。

**当公益情怀碰到商业模式**


或许为了向成员展示抗癌公社“互助”的一面,张马丁做出了两个承诺:一是是不从捐助中抽成,二是加入免费,不收会费,就是说公社绝不会从成员中收费。

虽然这个符合目前监管层关于互联网金融“不碰钱”的监管思路,但这承诺却让张马丁一时面临找不到盈利模式的尴尬。

把保险最诱人的“融资渠道”功能都砍掉了,投资人对抗癌公社还会有兴趣吗?盈利模式何在?张马丁在向投资者“路演”时有了以下几个思路:

一是广告:健康医疗类的广告;二是增值服务,比如体检公司,愿意为公社社员提供折扣的癌症体检,可以收取一点费用;三是医疗服务,成员可以通过公社联系优秀的医生、医院等服务,可以收取费用等。

另一方面,公社目前不考虑做资金沉淀,是出于法律或公信力等问题的考虑,未来如果机构化、具备公信力、监管到位,会有个人账户功能和资金池的功能,这些资金沉淀将可以产生利息以及增值可能。再一方面,公社可考虑的发展方向之一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创新的相互保险公司,而如果成为这样的公司,那么其收入模式将可参考国外此类保险公司的做法。

然而这些理由不被投资者认可,“现在投资者要么觉得看不到赚钱的地方,要么就觉得现在还太早期,公社成员太少。”张马丁表示。

“现在P2P公司即便不建立资金池,也会收取管理费,我们也考虑过通过收取年费和管理费还获利,但是我觉得不太道德和彻底,要给成员设立一个最低成本的门槛。”他表示。

当然,或许只有低成本的门槛,抗癌公社才能顺利地完成成员数量扥积累。他拒绝了投资人的“对赌协议”--确实还是没有找到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成员数量的可行办法。

张马丁打算,如果可以壮大就尝试转型为基于互联网的创新的相互保险公司,如果实在不行,就把它做成一个纯公益的机构。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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