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初,我们接到分社长的报案,一位社员不幸猝死,我们马上启动审核流程,要求其提供资料,同时,派了两位工作人员和一位社员协同临沂分社长至现场调查,因为该社员参加过商业保险,有理赔记录,所以资料准备完整齐全,我们请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协助审查,审核通过。
2015-06-18至2015-06-30 ,我们在社员内部公示了2周,社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答复。
2015-07-01至2015-07-31,我们进行了筹款支付。
经计算,至6月30号通过观察期的社员有支付义务,人均4.24元(未成年人2.12)元,我们要求社员在本月充入4.24元。
同时,我们也向爱心社员(承诺向50人每人资助100元)和爱心企业(承诺向每人资助500元)发出号召,共收到资助30300元。
8月1号-2号,我们统计和计算,向每人账户扣款3.96元(未成年人1.98元)
我们于2015年7月31号向受助家庭打款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