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抗癌公社已为不幸罹患甲状腺癌的山东社员刘女士和爸妈公社不幸罹患子宫内膜癌的广东韶关社员蔡女士发起众筹互助,成年人分摊0.4元/人,未成年人分摊0.2元/人,爸妈公社社内分摊1.11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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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公示两位受助人的转账凭证,抗癌公社接受各位社员、爱心人士及媒体监督,详情可登陆个人账户[公示]部分查询。
为蔡女士转账的银行汇款凭证:
以下是受助人含手印、签字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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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刘女士转账的汇款凭证:
注:刘女士因治疗事宜未及时提供收据,公社将于稍后进行补充公示。
按照之前规则,抗癌公社应向受助人筹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向受助人一次性转交互助筹款,因为有对账的需要,所以在筹款完毕之后需要一段时间,现在我们缩短到3日,在3日内将款项转给受助人。
计算方法:
余款数额=资助总额-调查费用-微信支付手续费-通讯费+余款产生的利息,其中,调查费用,根据每起案件的实际发生支付;
微信支付手续费=筹款总额*0.6%;
通讯费=短信条数*o.o4元;
刘女士:100000(筹款额)+3000(保证金)-600(微信支付手续费)-5500(审核费)=96900元;
蔡女士:50000(筹款额)+3000(保证金)-300(微信支付手续费)-2500(审核费)=50200元。
附:微信支付手续费为千分之6,由微信收取(这笔钱在微信转给公社钱的时候已经扣除,因此不体现在银行对账记录中);
审核费:蔡女士由一家审核,费用2500;刘女士为两家审核,费用分别为3000+2500元。
支付给审核公司的费用记录在每月公开的银行对账中可以看到,其发票年终结算后公示。
打款记录会出现在下月1号的银行对账记录公示中。
抗癌公社已成功为10个家庭完成互助,为他们送去互助康爱金,助其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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