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癌“小凤雅”网络筹款,遭微博大V作家陈岚质疑,家属起诉后……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2019年12月2日,也就是昨日下午,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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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日庭审现场。(作者 供图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记者从现场获悉,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事件回顾:

2017年9月,2岁半的女童王凤雅开始“眼睛疼痛”,10月底被确诊患视网膜母细胞瘤,为了给孩子治病,家属通过网络平台发起两次网络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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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微博大V“作家陈岚”依据志愿者提供的信息,发微博“实名报警”,质疑女童王凤雅家长,认为他们利用孩子病情筹款后却消极治疗,还疑似把善款挪用来给王凤雅弟弟治唇裂,重男轻女,涉嫌诈捐。 
4天后,陈岚第二次发微博报警,称前去救助的公益工作人员遭王凤雅家属“殴打、暴打、抢夺手机、失联”。 


2018年5月4日,王凤雅不幸离世。不少网友仍质疑其家人诈捐,并用善款给儿子治疗兔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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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有自媒体在微信发文《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引爆该事件。 

2018年5月25日,河南当地警方表示,王凤雅家属不存在诈捐行为。 


2018年5月27日,作家陈岚曾发表微博,表示向王凤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镇干部等所有在这场风波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但同时表示,从未转发和发布过“募捐额15万数字”以及“挪用募款”这两件事。 

对此,王凤雅家属明确向媒体表示,不接受陈岚的道歉,将坚持起诉。 


2018年9月4日,河南眼癌去世女童小凤雅的母亲杨美芹和爷爷王太友就“被指责诈捐”事件,已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当天,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一审开庭时间还未确定。随后 ,陈岚在微博中表示,自己并不存在造谣,相信法律的公正。 


2019年8月14日,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本部开庭审理。

合理厘定名誉权纠纷中的注意义务与容忍义务 

法院认为被告陈岚为新浪微博加V认证的注册用户,“作家陈岚”微博系拥有数十万粉丝、具有一定网络影响力的自媒体。被告对原告杨美芹网络个人求助事件予以关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评论,系其依法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本身并无不妥。但基于其在网络空间的特殊身份和较大影响,应当承担与其身份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较高注意义务。 

同时网络个人求助的方式为人们的爱心行为建立起了更加广泛、便捷和高效的渠道,使更多困难家庭得到了及时救助并渡过难关,应当予以倡导。

原告杨美芹作为个人网络求助者在享有受捐助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披露必要的信息。对于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而引发的社会舆论,应当承担适度的容忍义务。

 

被告部分言论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从行为人主观过错、客观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方面综合分析被告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判决认为,被告陈岚在发布部分事实性内容时,有一定的来源和依据,但在被告发布的博文中,有


“女儿得病,骗捐不治疗”

“留着钱给儿子治病吧”

“愚昧狠毒的心”

“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

“其父母极有可能希望摆脱麻烦,因为公众质疑声越来越多,恶意断绝孩子饮食,最终导致孩子衰竭”

“一句话,孩子没有得到任何有效治疗,从头到尾。一直在等死!这个是不是虐待?!”


概括性事实和定性评价,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和道德指控。从被告获知的信息来看,亦得不出“骗捐”“虐待”“摆脱麻烦”“从没治疗”的结论。上述言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产生了名誉侵权的事实。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与影响范围相当 

法院认为,被告发表讼争博文的平台为新浪微博,基于新浪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对于社会的显著影响力,故判令被告通过该平台在适当时间内以置顶方式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本案名誉侵权足以导致原告杨美芹的名誉显著降低,给原告杨美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故法院酌定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并酌情确定赔偿律师费5000元。对其他损失,因依据不足,未予支持。 


此外,根据相关博文内容,文中所指家庭应当理解为王凤雅及其父母,原告王太友与该身份不符,故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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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当天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2019年12月2日,昨日下午,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陈岚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已知道判决结果,“完全尊重法院的判决”。至于是否上诉,陈岚称会在看到判决书并和律师详细商量之后再决定。

 

陈岚也表示,自己曾为王凤雅捐赠了两千元善款。据她所知,这笔善款并未使用,“作为善款的捐赠人,我有权利要求受捐助者告知善款的去向,如果没有用的话,我们有权利要求追回”。她将就此提起诉讼。

 

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对今日法院的判决感到满意,“我们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名誉而战”。王太友表示,他们已公开善款的去向。如果陈岚一方上诉或者提起新的诉讼,他们也将“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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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抗癌公社):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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