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投保时轻松过关,病故后理赔的官司

对“带病保单”引出的荒诞和尴尬,该市法律专家王震宇表示,因为保险公司间竞争激烈,各公司业务员为“拉业务”,往往不择手段,在投保单上“做文章”是较常见的一种。由于竞争激烈,个别保险公司集体无意识地陷入一种“谁先规范谁先死”的尴尬,行业自律形同虚设,结果是纠纷增多,行业社会形象严重破坏。这一点值得保险业界警醒和深思。

猝死为病理性死亡,不属"意外死亡",单买意外险可能得不到理赔

  针对突发的猝死,究竟属于意外死亡,还是病理性死亡?日前,上海静安法院对周茗(化名)女士状告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案,认定法医学上鉴定为“猝死”,不属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遭受意外伤害”而死亡,一审判决对周茗之诉不予支持。

  生前投保

  2004年9月初,周茗的丈夫生前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被保险人和生存受益人均为他本人,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基本保险金23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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