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互助社

媒体人互助社是指媒体从业者在合法履职中因过错或疏忽导致被起诉和被判赔偿经济损失时事件,或合法报道中涉及敏感报道时遭遇阻挠、打骂、人身威胁等造成意外伤残或身故等情形进行互助,最高互助15万元。

媒体从业人员包括:广播企业、报刊、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市场营销顾问公司、直邮公司及设计公司等传媒企业的从业者,及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中品牌宣传、媒体运营(含新媒体)等工作人员,也包括个人自媒体工作者。

互助规则

入 社 条 件:   所有人可加入, 仅在职媒体从业人员【18(含)-65周岁)具有受助资格;

互 助 范 围:  意外互助+责任互助

互 助 额 度: 最高15万元 ;

等 待 期 :  加入满15天生效;

分 摊 规 则: 发生互助时,全体分摊

资 格 延 续 : 每期余额足够履行当月义务;

单 次 分 摊 : 单次分摊不超过3元/人



常见问题

1:什么是观察期?

又称观察期或者免责期,是为了防止参与本社的社员明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已经确诊或者即将发生意外事故或媒体责任事故等,而马上加入可以获得利益的行为,本社的等待期是15天。

2:发生互助时如何扣款

当有社员在度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互助范围内的大病时,将在您的余额中完成您或者您代管的家人合计所需要分摊的互助金。当期如有多个受助社员则进行互助金额累计,再全员分摊。每月1日、16日发起互助任务,每月15日24点(即16日0点)和月末24点(即次月1日0点)完成扣款。 计算公式为:当期受助人权利总额/上期互助留存总人数。

3:成为社员后的义务是什么?

成为社员后需要按时履行每期的分摊义务,以免影响未来的受助权益。只有不间断的履行互助义务,才能确保在未来如不幸大病时能获得其它社员小额资助的权利。

4:申请资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如涉及民事诉讼、赔偿等,需提供相关正式法律文件;

(2)如因纠纷等事件导致伤残,需要有公安部门等执法机构相关结论;

(3)所有涉及身故,都需要有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及火化证明等;

如何加入?

(1)关注微信公众号”康爱公社”或下载app“康爱公社”可加入;

(2)点此这里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