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互助社

意外身故互助社(以下简称“本社”)是一个以旨在帮助意外身故社员家属/法定受益人筹集抚恤金而设立的互助平台。 2019年12月1日,本社从原身故互助社中拆分,2019年11月30日24点前加入原身故互助社的社员,将自动获得本社社员资格。

互助规则

入 社 条 件:   18-58周岁 健康人可加入;

互 助 范 围:  意外身故

互 助 额 度:  最高15万元,意外身故;

等 待 期 :   加入满30天生效;

分 摊 规 则: 发生互助时,全体分摊

资 格 延 续 : 每期余额足够履行当月义务;

单 次 分 摊 : 单次分摊不超过2元/人

 

常见问题

1:什么是观察期?

又称观察期或者免责期,是为了防止参与本社的社员明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即将意外身故,而其法定受益人马上加入可以获得利益的行为。本社社员的等待期是30天。

2:发生互助时如何扣款

当有社员在度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互助范围内的大病时,将在您的余额中完成您或者您代管的家人合计所需要分摊的互助金。当期如有多个受助社员则进行互助金额累计,再全员分摊。每月1日、16日发起互助任务,每月15日24点(即16日0点)和月末24点(即次月1日0点)完成扣款。 计算公式为:当期受助人权利总额/上期互助留存总人数。

3:成为社员后的义务是什么?

成为社员后需要按时履行每期的分摊义务,以免影响未来的受助权益。只有不间断的履行互助义务,才能确保在未来如不幸大病时能获得其它社员小额资助的权利。

4:申请资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人不幸罹患大病或产生医疗费向本社平台申请互助,需要提供的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包括:

(1)社员及互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除身故或大病患者丧失能力外,大病的申请人需为患者本人;委托他人领取康爱金时,受托人还必须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病历,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查报告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附有病理学检查结果的临床诊断证明文件;

(3)支持互助申请的全部账单、证明、信息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医学诊断书、处方、病理检查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用原始单据、费用明细单据、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记录,医疗开支的增值税发票原件(电子版)等。互助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互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如果申请人已向康爱公社平台书面申请互助金,但在实际领取互助金前身故,本社平台会将互助金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其法定继承人应提供材料证明其资格;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应委托一人接收互助金并提供委托公证书;

(5)康爱公社社平台认为必须提供的与审核相关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何加入?

(1)关注微信公众号”康爱公社”或下载app“康爱公社”可加入;

(2)点此这里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