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意外互助社

综合意外互助社是一个以旨在帮助不幸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者意外身故的社员筹集互助金而设立的互助平台。

互助规则

入社条件:身体健康,出生42天-59岁可加入,互助持续至65周岁;

互助范围:各类意外伤残+意外身故;

互助额度:最高20万元;

等待期:加入满30天生效;

分摊规则:发生互助时,全体分摊;

资格延续:每期余额足够履行当期义务;

单次分摊:单次分摊不超过2元/人

常见问题

1:什么是观察期?

又称等待期或者免责期,是为了防止参与本社的社员明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已经确诊或者即将发生意外伤残或身故,而马上加入可以获得利益的行为。本社社员的观察期是30天。

2:发生互助时如何扣款

当有社员在度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互助范围内的大病时,将在您的余额中完成您或者您代管的家人合计所需要分摊的互助金。当期如有多个受助社员则进行互助金额累计,再全员分摊。每月1日、16日发起互助任务,每月15日24点(即16日0点)和月末24点(即次月1日0点)完成扣款。 计算公式为:当期受助人权利总额/上期互助留存总人数。

3:成为社员后的义务是什么?

成为社员后需要按时履行每期的分摊义务,以免影响未来的受助权益。只有不间断的履行互助义务,才能确保在未来如不幸大病时能获得其它社员小额资助的权利。

4:如何申请互助?

第一步:自检 申请帮助之前,请检查以下条件: (1)查看自己加入公社的时间,是否度过等待期; (2)查看自己的诊断报告,必要时可咨询医生,是否在公社规定的互助之内; (3)查看自己是否已经准备好相关病历、诊断报告等所有能收集到的能证明病情的资料。

第二步:提交申请资助。 登录公社账户,“首页”-申请资助即可

5:申请资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社员不幸伤残或者意外身故,其其本人或法定受益人需要提供的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包括:

1 社员及互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他人领取康爱金时,受托人还必须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 社员及互助申请人在申请意外伤残互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互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a)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 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互助会员残疾程度鉴定书; c)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救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如申请人申请意外身故互助金,需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a)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救助人的死亡证明。若被救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c)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救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互助金作为受助社员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应委托一人接收互助金并提供委托公证书;

4 本社认为必须提供的与审核相关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或者需要进一步确定性质、原因的,本社将及时通知互助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如何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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