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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康爱公社意外互助开放3套伤残标准同步适用

发布日期:2020-07-28

为方便意外互助社员申请互助,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鉴定流程,康爱公社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8月1日起,意外互助开放3套伤残标准同步适用:

即社员申请意外互助时,提供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报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报告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报告(即工伤报告),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均可适用。



1、三套伤残鉴定标准参考版本(即现行最新标准):

(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报告,参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2014年起适用版)】为标准,以下简称“人身保险鉴定”;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报告,参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起适用版)】以下简称“人体损伤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报告(即工伤报告),参考GB/T 16180-2014版本;以下简称“工伤鉴定”



2、三套标准,同步适用原则


(1)如申请人提供的为人体损伤鉴定报告,则申请时对应的人体损伤鉴定等级可自愿“降低一级”申请;即:如人体损伤鉴定报告显示为5级,“降低一级”则为6级,可按照6级的伤残额度进行互助;

注意:如人体损伤鉴定报告显示为10级,则申请人仍需进行人身保险伤残鉴定;


(2)如申请人提供的为工伤鉴定报告,则申请时对应的人体损伤鉴定等级可自愿“降低一级”同时申请额度减按80%申请;即:如工伤鉴定报告显示为5级,“降低一级”则为6级,可按照6级的伤残额度再减按80%进行互助;

注意:如工伤鉴定报告显示为10级,则申请人仍需进行人身保险伤残鉴定;

 



3:兼顾自愿和公平原则,社员可自由选择

以上3套标准的共用原则皆遵守自愿原则,目的是减少社员多次鉴定的不便,同时考虑3套伤残鉴定标准在评级准入门槛及严格程度上的差异,兼顾公平原则。

如社员因工作受伤,进行了工伤鉴定,如符合条件,可直接按照上述标准申请康爱公社意外互助,如本人不愿按照上述标准进行互相,也可自愿再次进行人身保险鉴定,社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条件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情形申请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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