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团
社员走到现场,亲眼见证每一笔大额互助的真实性
探视团由符合条件的公社注册社员组成,代表全体社员对达到门槛的互助案件开展实地独立见证的志愿小组。探视团是康爱公社互助审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目的在于增强互助真实性与公信力、防范互助金欺诈,并向受助社员传递全体社员的关怀问候。
制度沿革:探视团制度 2016 年首次推出,后出于受助人隐私保护考量暂停;现已重启并修订为《康爱公社探视团公约》(2026 修订版 V202608)。本次修订主要调整:设置探视案件金额门槛;强化团员身份管理与信息公开;强化隐私保护;取消探视补贴;新增举报奖励机制。旧版《康爱公社探视团团规》同时废止。
探视团做什么
| 事实见证 | 核实受助社员身份真实性;核实病情、治疗情况是否与互助申请内容匹配;客观记录,不夸大、不隐瞒事实。 |
|---|---|
| 慰问关怀 | 代表全体公社社员向受助社员表达慰问与祝福。 |
| 线索监督 | 发现身份造假、病情不实、夸大情况、涉嫌骗取互助金等线索,如实记录并上报公社。 |
定位说明:探视团代表全体社员开展实地探访见证,属于社员独立见证,不代表受助社员个人意愿,也不等同于公社管理层最终审核结论,案件最终审核决定权归康爱公社。
什么案件会启动探视
仅对单次互助申请金额 2 万元(含)以上的案件启动探视(按公示金额计算;同一社员多社同时申请,按申请总额核算)。金额低于 2 万元的案件不组织探视。公社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门槛,调整后另行发布公告。
达到探视门槛的受助社员,配合探视是应尽义务,不得无故拒绝、设置不合理阻碍;无正当理由拒绝探视或恶意拖延的,公社可暂停互助金拨付,并启动案件复核。
探视全流程
- 发布探视任务案件达到探视门槛,公社发布探视任务通知。
- 社员报名案件公示当日 0 时起开放报名,窗口期 5 个自然日:社员查看公示案件并点击"参与探视团" → 如实填报手机号等身份信息 → 加入本次探视任务专属沟通微信群。公社有权核验报名信息,信息造假直接取消资格。
- 成团与团长遴选单次人数原则控制在 3-6 人(上限 10 人),有效报名不足 3 人则本次探视团取消。有公社大使的,大使优先出任团长(多名大使则级别高者优先,同级按报名先后);无大使时,最早报名且愿意担任团长的社员为团长。
- 协商与身份告知团长与受助社员协商时间、地点;出发前须完整告知受助社员全部团员姓名、手机号码。现场探视时,受助社员或家属有权核验团员身份证件原件,团员应主动配合出示。
- 现场探视核实受助人身份与病情治疗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以关怀鼓励为主,避免过度盘问;经受助社员明确同意方可拍照、合影,未经许可禁止拍照、录音;探视结束后团员不得再以个人名义私自探访。
- 提交报告并公示探视完成后,团长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提交探视总结报告(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过程简述、现场核实情况、现场影像),报告在公社透明公示栏目公开,供全体社员查阅。
2 万元启动探视金额门槛
5 个自然日报名窗口期
3-6 人单次探视团人数
10%查实线索团队奖励
时间要求:探视原则上应当在当期筹款结束前完成,特殊情形最晚不得超过筹款结束后 15 个自然日。
谁能参加探视团
- 为康爱公社注册社员,平台留存有效手机号码用于联络;
- 与本次探视对象无直系亲属及直接利益关系;
- 承诺报名结束一周内完成本次探视;
- 完全遵守探视团规则全部条款。
确需额外增加参与人员的,必须提前征得团长、受助社员双方同意,完整登记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后方可参与;未经登记人员的见证记录不予认可。
举报奖励机制
探视团提交线索,经公社核查属实并推翻原互助拨付决定(取消案件互助金发放)的,给予探视团团队奖励,奖励金额为该案件原核定互助总金额的 10%,由本次探视团全体团员平均分配。
示例:案件互助金额 5 万元,对应奖励 5000 元。扣除奖励后的互助金退回对应互助社账户,用于下一次社员分摊抵扣。调查结论生效后,公社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结算发放。
奖励例外:若相关线索已为公社提前掌握,探视团后续才提交相同线索,不予发放本项奖励。线索核查不成立的,探视团无需承担责任,正常提交探视记录并公示。
隐私保护与信息公开
- 团员必须严格保密受助社员的家庭住址、手机号、身份证、病历等隐私;禁止将照片、住址、联系方式转发朋友圈、微信群、网络论坛等公开渠道。
- 探视报告中涉及隐私的内容,经受助社员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开;探视结束,团员不得私下联系、回访受助社员。
- 探视前团员姓名、手机号向受助社员告知;团员名单与探视报告在公社平台公示,接受全体社员监督;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不对外公示。
- 不得借探视获取的信息开展商业活动、谋取个人利益;探视任务群内禁止发布广告营销内容。
红线:绝对禁止行为
- 严禁泄露、传播受助社员隐私:住址、手机号、身份证、病历、照片等;
- 严禁与受助社员及家属发生任何私下金钱往来:不得私自募捐、借钱、转账、收款;
- 严禁索要礼品、财物、宴请,不得借探视谋取个人利益;
- 严禁伪造、隐瞒现场事实,不得篡改探视记录;
- 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私自新增未登记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回访。
违规按情节分级处置:轻微违规(迟到未告知、群内轻微广告)予以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一般违规(未经许可拍照录音、私自添加无关人员)取消本次及下一次参与资格;严重违规(泄露隐私、伪造记录、骗取奖励、索要财物)永久剥夺探视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当事人对违规处置或案件复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 7 个自然日内通过公社官方客服渠道提交申诉,公社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
常见问题
参加探视有补贴吗?
没有。本次修订已取消探视补贴,探视属于社员自愿参与的志愿活动,无劳务补贴。参与者自行注意人身安全;探视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可按社员身份享受公社互助保障,不属于众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责任范畴。
报名后临时来不了怎么办?
请提前告知团长退团,不要临时缺席。团员临时无法到场时无需补人,剩余合格团员满足 3-6 人即可继续;人数跌破 3 人则终止本次探视。预计迟到 5 分钟以上,务必提前告知团长。
现场发现疑似造假,团员该怎么做?
不要自行与受助方对峙。如实记录,统一提交团长上报公社,团长不做定性判断。线索经平台查实并推翻互助拨付决定的,可获得案件互助总金额 10% 的团队奖励,由全体团员平均分配;线索核查不成立的,团员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受助社员可以拒绝探视吗?
达到探视金额门槛的受助社员,配合探视是应尽义务,知情权不构成拒绝探视的理由。若对某位团员有正当理由(亲属、债权债务等利益冲突)的异议,可向公社提交,由公社核实后决定是否调整团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探视或恶意拖延的,公社可暂停互助金拨付并启动案件复核;查实弄虚作假骗取互助金的,取消其社员资格。
探视报告在哪里可以看到?
探视报告在公社透明公示栏目公开,供全体社员查阅。若探视报告存在重大事实争议,公社有权开展复核,复核期间暂缓报告对外公示。报名记录、沟通记录、探视报告与现场材料留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客服热线 400-9900-222 · 探视为社员志愿行为,无劳务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