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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爸妈(老人)互助社部分超龄爱心外援受助资格的历史问题解决办法
为了确保爸妈(老人)互助社权益,确保公平和人性化,解决爸妈(老人)互助社部分超龄爱心外援受助资格的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公社决定如下:
(1)2016年7月30日起,爸妈(老人)互助社入社年龄限制在69周岁及69周岁之前,2016年7月30日前注册时70周岁(含)社员的权益,在年龄调整之前入社的社员继续有效,满足加入时符合健康要求、持续参与互助且罹患符合爸妈(老人)互助社互助范围情形的,申请互助时按最高100%互助权益进行互助;
(2)2016年7月30日(含当日)起,因爱心外援等原因,仍有部分超过69周岁的老人加入,基于人性化和公平原则,对于符合加入条件的爱心外援赋予社员资格,对于2016年7月30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超龄加入的爱心外援,满足加入时符合健康要求、持续参与互助且罹患符合爸妈(老人)互助社互助范围情形的,申请互助时减按50%互助权益进行互助(2018年5月1日起爱心外援已取消,符合健康条件及年龄标准的,已自动转为正式社员)
(3)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即2021年1月1日起申请中(含已报案、审核中、待筹款)的案例及2021年1月1日后新申请的案例,可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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