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爱公社非商业保险,无兜底无刚兑,参与不退款无收益参与前请阅读重要提醒 →

2022年4月1日起,取消报销型互助社需在身故前提出申请的限制

康爱公社发布于 2022-03-14

康爱公社 · 发布于 2022-03-14

为简化互助公约条款,优化社员权益,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取消报销型互助社不予互助条款中“社员在提出申请前身故的”。

此项优化涉及的互助社如下:

康爱医保补充互助社、抗癌特效药互助社、癌友互助社、质子重离子治疗互助社、罕见病互助社、同城互助社。

上述优化自2022年4月1日0时起施行,于该实行日期后身故的社员可适用上述条款。

← 返回最新公告

康爱公社

创建于2011年的大病医疗互助平台。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互助理念,持续探索透明、可持续的民间互助机制。

客服电话:400-9900-222
服务时间:9:00—18:00

© 2011–2026 康爱公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101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602号

我想注册社员/我已是社员

您正在访问康爱公社PC版,注册和登录公社请从“康爱公社”微信公众号

我的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