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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将导致在公社所有互助权益的丧失

发布日期:2023-04-10

重申:

本着对所有社员的资金负责的态度、本着公社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康爱公社对欺诈行为零容忍,一旦发现社员在申请互助中的欺诈行为,则将停止其在康爱公社所有互助社的所有互助权益、中止其社员资格,并保留报警、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已经造成损失的公社保留一切通过合法方式追回互助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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