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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员度过观察期满5年后相关权益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24-08-21

康爱公社对于社员加入互助社度过观察期满5年后的相关权益,共有以下两条:

1、《关于既往病或等待期生病人群等待期满五年后的权利办法》(点此查看公告

2、《关于度过等待期满5年受助社员免交审核费的公告》(点此查看公告

 

康爱公社对于年满65周岁且符合相应条件(具体情况请参照相关互助社的互助公约)的社员,可自动转入爸妈老人互助社或爸妈骨折互助社。

对于符合前述条件进行自动转社的社员,关于度过观察期满5年的相关条款,做如下补充说明:

1、其度过观察期满5年的时间判断,自其加入原互助社(转出互助社)后度过观察期之日起计算。

2、计算历史贡献时仅计算其申请互助的互助社的社内的历史贡献,即转入老人相关互助社后,互助时的历史贡献仅计算其在老人互助社的社内的累计分摊金额。

 

例:

张三55岁加入康爱大病互助社时患冠心病,56岁度过观察期,期间一直正常分摊。年满65周岁后,转入爸妈老人互助社,66岁确诊肺癌。

张三在康爱大病互助社内,累计分摊600元;在爸妈老人互助社内,累计分摊200元

则:

1、张三55岁时不符合加入条件,但由于其度过观察期满5年,符合《关于既往病或等待期生病人群等待期满五年后的权利办法》,则可以在爸妈老人互助社进行互助;

2、张三的互助额度为:爸妈老人互助社历史贡献的50倍(即:200元*50倍),且不超过其对应最高权益50%;

3、符合《关于度过等待期满5年受助社员免交审核费的公告》,在进入第三方调查时,无需支付审核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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