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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领取康爱金的管理办法(试行)
针对非本人领取康爱金的特殊情形,兼顾合规风控与便民服务,实行分级审核、分类施策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自2026年6月8日0点起,进入第三方调查的互助案件,领款时适用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3类情形,除下述3类外的其他情形,必须由本人领取康爱金:
1、受助人身故
2、受助人丧失行为能力(如昏迷、重度老年痴呆等)
3、受助人为未成年人
针对上述3类情形,在领取康爱金时,采用如下管理办法:
1 受助人身故
受助人身故,由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委托其中一位领取康爱金,需完整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 医学死亡证明
- 火葬/土葬证明
- 户口注销证明
- 受助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继承权公证书(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 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如有多位继承人,需提供委托领款书(如康爱金总额2万元及以上,需对委托领款书进行公证)
- 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手持委托书(如有)、继承权公证书及身份证正面照片
- 法定继承人申请声明书
- 领款收据(需领款人本人签字)
- 法定继承人申请诚信承诺书
2 受助人丧失行为能力
受助人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监护人领取康爱金。如法定监护人有多位,需委托其中一位领取康爱金,需完整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 受助人丧失行为能力证明(如:诊断证明书、司法鉴定报告等)
- 受助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监护人证明(法院裁定书)
- 所有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所有监护人手持监护人公证书及身份证正面照片
- 如有多位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委托领款书(如康爱金总额2万元及以上,需对委托领款书进行公证)
- 法定监护人申请声明书
- 领款收据(需领款人本人签字)
- 法定监护人申请诚信承诺书
3、受助人为未成年人
受助人为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领取康爱金。如法定监护人有多位,需委托其中一位领取康爱金,需完整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 受助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无身份证,可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 监护人公证书
- 所有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所有监护人手持监护人公证书及身份证正面照片
- 如有多位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委托领款书(如康爱金总额2万元及以上,需对委托领款书进行公证)、所有监护人手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正面照片
- 法定监护人申请声明书
- 领款收据(需领款人本人签字)
- 法定监护人申请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