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爱母婴互助社
您拥有的重要受助资格
❖ 可以享受本互助社的互助范围………………第3.1条
❖ 可以享受本互助社的互助额度………………第3.2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您应当按时履行分摊义务……………………第 5 条
❖ 退出后不再享受互助资格,请慎重决策……第5.3条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互助事故的责任………第6.1条
❖ 在某些情况下,您将无法申请互助…………第 7 条
目 录
1、康爱母婴互助社的宗旨
2、加入的年龄及健康要求
2.1 年龄要求
2.2 健康要求
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本社的康爱金?能申请多少康爱金?
3.1 观察期及互助范围
3.2 康爱金计算方式
4、什么时候需要履行分摊?分摊是如何计算的?
4.1 履行分摊的时间
4.2 分摊金额计算方式
4.3 分摊上限
5、如何延续您的互助资格
5.1 社员资格存续
5.2 未按时履行分摊的处理方式
5.3 如何退出及重新加入
6、如何申请互助
6.1 申请互助的流程及时效
6.2 申请互助所需材料
7、这些情况,将无法得到互助
8、信息披露
9、社员隐私保护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名词释义
《康爱母婴互助社互助公约》
1.康爱母婴互助社的宗旨
康爱母婴互助社是为在妊娠分娩时的准妈妈出现4种妊娠疾病和所生宝宝可能出现的5种先天疾病及自闭症而设立的互助社,单次最高互助10万元。
本社由壹基金我能实验室2016年支持下发起,倡导社会关注母婴健康、关注自闭症等问题。
2.加入的年龄及健康要求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若不符合加入的要求,将无法获得互助
2.1 年龄要求
出生42天至59周岁【名词释义1】;
2.2 健康要求
加入本社之时身体健康,需确保妊娠检查无妊娠高血压【名词释义2】、胎儿未患有或未被怀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名词释义3】、地中海贫血【名词释义4】、唐氏综合症【名词释义5】、神经管畸形【名词释义6】或者先天严重畸形【名词释义7】5种疾病以及自闭症【名词释义8】
如男性加入,则受助人为自己的法定妻子或亲生宝宝;如果女性加入,则受助人则为自己或亲生宝宝。如果社员作为夫妻双方均加入本社,总权利为两人权利之和。
需要女性(宝宝亲生母亲)满足入社健康标准,即:如果孩子父亲单方面满足条件,母亲不满足条件也不符合互助标准。
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本社的康爱金?能申请多少康爱金?
3.1 观察期及互助范围
社员自加入本社的当日起,满180日观察期后,妊娠、分娩(或法定配偶妊娠、分娩)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名词释义9】4种妊娠疾病【名词释义10】或所生宝宝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5种先天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先天严重畸形)及自闭症,本社的其他社员将为其发起小额分摊互助。
本社拥有最多3次互助申请权利:准妈妈4种妊娠疾病、新生宝宝5种先天大病及自闭症互助各对应1次申请资格。
3.2 康爱金计算方式
3.2.1 康爱金额度
本社社员的互助金详情如下:
| 互助范围 | 加入人群 | 互助方式 | 互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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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4种妊娠疾病: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胎盘早期脱落、子痫症、羊水栓塞 |
男性加入-配偶享受权利; 女性加入-自己享受权利 夫妻双方加入-最高互助权利*2倍 |
妊娠、分娩因病住院【名词释义11】 | 报销互助,最高5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要求,最高10万元) |
|
新生宝宝5种先天性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或者先天严重畸形 |
准父母加入-新生宝宝享受权利 夫妻双方加入-最高互助权利*2倍 |
出生180天内被确诊罹患5种先天性疾病 | 确诊即付,最高5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要求,最高10万元) |
| 新生宝宝自闭症 |
准父母加入-新生宝宝享受权利 夫妻双方加入-最高互助权利*2倍 |
出生1095天(3年)内被确诊罹患自闭症 | 确诊即付,最高5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要求,最高10万元) |
备注:
住院医疗报销:指孕妇因4种妊娠疾病,截止婴儿出生第30个自然日为止,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自费住院医疗费用,本社不设报销起付线,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社员对应本社的最高上限额度。
3.2.2 这些情况,减按对应康爱金50%进行互助:
当出现以下情况,为了保护社员权利,体现人性化、倡导社会和谐价值观,减按最高权利的50%的进行互助(如重复出现以下情形,仅以一次减按50%康爱金互助,不重复扣除):
(1)如果社员、社员宝宝或男性社员妻子不幸在互助筹款结束前身故,则康爱金按照其最高受助权利的50%给予其法定受益人——是基于防范道德风险隐患:规避因社员家属为了继承康爱金,故意拖延治疗以致社员加速身故的恶性行为;
(2)如果社员、社员宝宝或男性社员妻子因过往就医就诊时使用非本人身份信息,且相关记录的诊断与申请互助的情形存在直接关系,未被审核机构认定为欺诈行为(如习惯使用曾用名、小名等),即便最终通过审核、以最高权利的50%为其发起筹款-非实名就诊属于对自己“不负责”的事情,不应提倡;
(3)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60天——180天内申请,减按最高权利的50%进行互助;
(4)2016年9月1日起加入的社员,在度过观察期后的一年内申请资助权利【即在度过观察期后365天(含)内被首次确诊,减按最高受助权利的50%进行互助】;
(5)因互助案件存疑(或多家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不统一),但因社员(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释疑的(如社员已身故、或因相关证明材料遗失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等),同时基于现有证据又不能完全拒绝的,如果长期存在争议导致申请人无法及时拿到康爱金,对申请人也不利,基于对全体社员负责的严格态度和对申请人的人性化原则,减按50%康爱金互助【查看公告】
(6)近半年对应互助社内累计有错过2次互助分摊情形减按50%进行互助(因主账户深度昏迷、无意识状态和身故导致的除外),参考时间:以社员首次报案时间为准。
3.2.3 这些情况,将按照个人社内历史贡献50倍(且不超过最高权益50%)进行互助
对于加入前有既往症或观察期内生有疑似互助情形症状的人群,在度过观察期满5年后首次确诊;点击参考:关于既往病或观察期生病人群观察期满五年后的权利办法
3.2.4 激励权利
本社不享受邀请增权。
3.2.5 管理费用
为维持康爱公社平台及本社的可持续运营,康爱公社将对互助活动提取一定的管理费,具体标准可参考《康爱公社社员公约》第六章关于“资金”的条款。
4.什么时候需要履行分摊?分摊是如何计算的?
4.1 履行分摊的时间
社员分摊每月汇总进行两次,社员每月需完成两次互助,互助扣款时间是每月的1日0点(上月月末的24点)和16日0点(本月15日的24点)。
4.2 分摊金额计算方式
社员分摊计算办法:本期筹款目标总和/(筹款月上期末总人数*0.9)。社员须在有分摊义务的日期之前充入足额互助金,扣款时根据筹款时实际参与人数进行计算扣除。从2018年10月第一期互助期开始,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分摊义务为成年人的1/3。
4.3 分摊上限
社员不幸罹患符合互助范围内的情形时,其他社员将进行均摊式互助,为了减少社员的压力,本社设置分摊上限:单次分摊不超过5元,全年不超过120元。 如康爱金未能足额筹满,则按照实际筹集的康爱金扣除管理费后按照申请人申请的康爱金对应当期康爱金目标总额权重拨付给申请人。
5.如何延续您的互助资格
5.1 社员资格存续
5.1.1您需要按时履行分摊,如社员有一次因为任何原因未能履行互助义务,互助资格将暂时被中断。
5.1.2受助权利从注册之日起持续至65周岁(不含),社员可自愿在线退出本社,退出后将不再享受受助权益。
5.1.3 社员在公示完成前需继续履行互助义务,如存在错过分摊情形,按照本公约5.2条执行,如果连续多次错过互助分摊而被退社或主动退社,视为放弃互助权利。
5.2 未按时履行分摊,您的受助资格将按如下方式中断或终止
如果您有忘记履行互助分摊任务的记录,则您(包括您代管亲友)受助权利将被中断,权利中断期间对社员的健康要求和不予互助的情形限制与观察期内的要求相同。
2019年7月16日起,康爱公社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5.2.1 社员在其加入的互助社度过观察期之前:
错过第一次义务,从扣款当日起,自动延长观察期15天;
连续两次错过义务,从最近一次扣款日起,自动延长观察期30天;
连续三次错过义务,从最近一次扣款日起,自动延长观察期45天;
连续四次错过义务,则视为退出互助社;从最近一次扣款日起,视为重新加入该互助社,观察期需要重新计算。从2020年4月1日起,连续四次未履行义务将自动退出相应互助社【查看公告】;
5.2.2 社员在其加入的互助社度过观察期之后:
错过第一次义务,从扣款当日起,受助权利自动中止15天;
连续两次错过义务,从最近一次扣款日起,受助权利自动中止30天;
连续三次错过义务,从最近一次扣款日起,受助权利自动中止45天;
连续四次错过义务,则视为退出互助社;从最近一次扣款日起,视为重新加入该互助社,观察期需要重新计算。从2020年4月1日起,连续四次未履行义务将自动退出相应互助社【查看公告】;
5.3 如何退出及重新加入
5.3.1受助社员可自行选择退社或者留在康爱公社履行义务,退出后将不再享受互助资格。
5.3.2丧失社员资格后,符合条件重新加入本社的,观察期和最高额度的确定自加入次日起重新计算(累计已申请额度及累计已申请次数不会清零),相关健康要求也参考本社最新入社健康标准。
6.如何申请互助
6.1 申请互助的流程及时效
社员不幸罹患符合互助范围内的情形时,申请流程及时效如下:
6.1.1提出互助申请
(1)申请人(社员或其法定继承人,下同)需要在申请人首次确诊60天内提交申请。
(2)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60-180天内申请,则按照最高权利的50%进行筹款。(如申请人在首次确诊180天内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受助权利)。
6.1.2 补充完整材料
申请人在康爱公社平台受理申请后180天内按照康爱公社平台的要求提交各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6.1.3 第三方审核
(1)为减少欺诈和故意隐瞒的情况发生,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在初审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00元审核保证金以进入第三方专业审核/调查机构的调查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8月10日起,申请人需要在初审通过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3000元审核保证金以进入第三方专业审核/调查机构的调查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点此查看公告。如审核通过,将额外为受助人筹集3000元康爱金。如审核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审核保证金将用于支付给第三方调查公司调查费用,不予退还:1)欺诈行为;2)未如实以及完整提交申请材料;3)未如实告知,隐瞒既往病史;4)观察期中以及加入之前有本次疾病的相关症状就诊;5)不符合相关互助社加入条件等等。调查启动后,费用即产生,申请人不可单方撤销申请。
(2)康爱公社平台收齐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和审核保证金后,开始组织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申请事件进行评估和鉴定,形成调查结论,有争议或疑难的事件,由相关专家进行审定。
(3)申请情况清晰明确的,审核时间为互助申请人完整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为60个工作日内,特别复杂的为90个工作日内。
(4)对于度过等待期满5年及以上的社员申请互助时,可以免交审核保证金。 点此查看公告
6.1.4 公示、筹款及划拨康爱金
(1)调查机构审核结束后,康爱公社将每月1号、16号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间接受其他互助社员的质询;不符合规则的,康爱公社平台将告知申请人。
(2)公示与筹款同时进行,康爱公社将于定期于每月1号、16号为公示期满的社员发起筹款,平台计算每位互助社员的预均摊金额。
(3)筹款期为半个自然月,康爱公社将于每月1日、16日凌晨进行当期互助金分摊扣款,康爱金归集完毕后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划拨资金。
(4)若有社员在公示和筹款期间有依据地对申请人资料提出异议,康爱公社平台根据异议情况要求互助申请人解释说明或补充提交材料,并再次进行审定。
6.2 申请互助所需材料
社员不幸罹患互助范围内的情形,需要提供的互助申请证明材料包括:
6.2.1 社员及互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除身故或大病患者丧失能力外,申请人需为患者本人;委托他人领取康爱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名词释义12】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6.2.1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住院病历、费用明细、社保报销单
6.2.3产检记录
6.2.4 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提供二孩或三孩生育审批表
6.2.5 社员的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记录;
6.2.6 如果社员已向康爱公社平台书面申请康爱金,但在实际领取康爱金前身故,康爱公社平台会将康爱金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其法定继承人应提供材料证明其资格;如果有多个法定继承人,应委托一人接收康爱金并提供委托公证书;
6.2.7 康爱公社平台认为必须提供的与审核相关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2.8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或者需要进一步确定性质、原因的,康爱公社平台将及时通知互助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7.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互助社员罹患互助范围内情形的,其他社员没有义务提供互助:
7.1 社员未获得或已丧失社员资格的,社员在进入第三方审核前退出本社的(主动退出、因连续多次未履行分摊导致自动退社);
7.2 社员在加入公社时,或在审核调查过程提供虚假信息(含虚假联系方式),刻意隐瞒事实或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7.3 社员在加入公社时或加入后的观察期内已患有互助范围内疾病;
7.4 社员在观察期满以后确诊罹患互助范围内疾病,但是在观察期内已经通过其他任何诊断手段发现疑似或相关症状,或者已经开始实施针对治疗或相关疾病就诊;
7.5 孕妇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加入前已存在先兆流产情况的;
7.6 孕妇因遗传性疾病【名词释义13】,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名词释义14】;
7.7 孕妇猝死;
7.8 孕妇异位妊娠、习惯性流产、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7.9 孕妇在外国医疗机构、港澳台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名词释义15】。
7.10 社员加入前已知悉新生儿于分娩前已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或者先天严重畸形等;
7.11 孕妇已患有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的不适合生育的基础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职业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性传播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子宫肌瘤、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
7.12 孕妇观察期内分娩,或不在本公约约定的医疗机构分娩;
7.13 人工授精、试管授精、配子输卵管内移植或受精卵输卵管植入怀孕;
7.14 社员吸食或者注射毒品【名词释义16】;
7.15 社员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名词释义17】;
7.16 社员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酒驾、醉驾和无证驾驶【名词释义18】);
7.17 自杀以及自残;
7.18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信息披露
为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康爱公社对信息披露做出如下的安排:
8.1 康爱公社为每位社员独立提供个人账户,社员可以随时了解本人资金账户的明细信息。
8.2 康爱公社为每位社员独立建立个人账号,记录所有发生的康爱金明细信息和累计互助总额;社员可以随时了解本人互助的每笔资金去向,包括互助对象和互助金额。
8.3 康爱公社平台适时公布每次互助事件的资金归集进度数据,参与社员人数,已经互助的人数,累计互助总金额等相关数据。
8.4 个别互助事件需要发布专项报告的,康爱公社平台将适时发布供互助社员查阅。
8.5 康爱公社定期公示当月符合本社规则的公示,接受其他互助社员的质询和合法调查。为确认求助申请的真实性,社员同意康爱公社平台向其他社员公示互助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事件发生的过程和详细情况,披露申请互助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8.6 康爱公社平台将定期公布当月申请人名单供社员查阅。
8.7 康爱公社平台将实时发布社员预存的资金总额。
8.8 康爱公社设立专门的网页发布内容,同时通过论坛社区作为披露的载体。
9.社员隐私保护
9.1 康爱公社平台尽合理义务保护社员隐私资料。
9.2 社员负有保护受助社员隐私的义务,不得将其他社员的个人信息外传。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 社员如有伪造材料或虚假告知等不如实告知等行为以骗取康爱金,康爱公社平台将单方剥夺其社员资格且终生不得再加入康爱公社平台;如康爱公社平台已经为其发起互助,则康爱公社有权通过合法手段追回康爱金退还给其他社员。
10.2 康爱公社不是保险,加入互助社是单向的捐助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平台不对每次互助的康爱金总额做出保证和承诺,互助申请人最终获得的康爱金金额以社员实际捐赠金额为准。康爱公社受助社员领取康爱公社康爱金,如涉及个人所得税需申请人个人自行申报并承担个人所得税部分。
10.3 康爱公社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公社规则,规则修改将广泛征求社员意见和建议。规则一经修订,将会用修订后的规则版本逐步替代修订前的规则版本,并通过原有方式向所有社员公布。变更后的规则一经在康爱公社平台上公示,即发生法律效力,规则修订后的互助事件及相关一切服务将和旧规则完成过渡和衔接,符合新规则的互助事件及相关一切服务照新规则执行。
10.4 如社员不同意规则修订,可随时停止使用康爱公社平台的服务,退出公社并申请退还账户余额。社员保留社员资格将视为对修改后规则的接受并同意接受规则各项条款的约束。
10.5 康爱公社平台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社员所在位置、社员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社员要求的风险,互助平台不作任何担保。对因此导致社员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康爱公社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6 社员负有自行登录康爱公社平台查看信息的义务,不能以未收到平台的通知为由要求平台承担任何责任。
10.7 如康爱公社平台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服务的正常运行,康爱公社平台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社员因此而产生的间接损失,康爱公社平台不承担责任。此外康爱公社平台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10.8 康爱公社属于群体类平台,参与互助的社员个人之间除互助事件之外引发的任何纠纷平台将不负责任。
10.9 社员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平台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康爱公社有权不为该社员提供服务并有权追偿社员给平台造成的损失。
10.10 本公约内所列出的年龄、时长、日期,若未特殊标注,均默认表示包含该数值。
10.11 本互助公约解释权归众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康爱公社平台所有。
10.12 社员权利的获得未来可能会增加先决条件,如能够证明入社健康和利于申请审核的补充条件,康爱公社将制定和进行公示后加以实施。
11.名词释义
11.1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此处零周岁是指出生满42天),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11.2 妊娠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本社高血压参考二级高血压标准(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11.3 先天性心脏病:
覆盖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法洛四联症、完全性大动脉转位 :
(1)法洛四联症
指因心脏的解剖学异常,导致右心室流出道梗阻引起的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须由超声心动、或核磁共振检查(MRI)、或心血管造影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同时存在以下四种心脏病理或心脏结构改变:右心室流出道狭窄(肺动脉狭窄);室间隔缺损;主动脉骑跨于左右心室;右心室肥厚。
(2)完全性大动脉转位
指因胚胎发育异常导致大动脉位置及它们与心室连接不一致的先天性心脏病,经超声心动或心导管及心血管造影检查证实:主动脉位于前方,起于右心室,接受体循环的经脉血;肺动脉位于后方,起于左心室,接受经肺循环氧和的动脉血。
10.4 地中海贫血:
需达到重型地中海贫血 β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外周血象呈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红细胞大小不等,中央浅染区扩大,出现异形、靶形、碎片红细胞和有核红细胞、点彩红细胞、嗜多染性红细胞、豪-周氏小体等;网织红细胞正常或增高。骨髓象呈红细胞系统增生明显活跃,以中、晚幼红细胞占多数,成熟红细胞改变与外周血相同。红细胞渗透脆性明显减低。HbF含量明显增高,大多>0.40,这是诊断重型β地贫的重要依据。颅骨X线片可见颅骨内外板变薄,板障增宽,在骨皮质间出现垂直短发样骨刺。
α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外周血成熟红细胞形态改变如重型β地贫,有核红细胞计数和网织红细胞计数明显增高。血红蛋白中几乎全是Hb Bart's,或同时有少量HbH,无HbA、HbA2和HbF。
10.5 唐氏综合症:
即21-三体综合征,又称先天愚型或Down综合征,是由染色体异常(多了一条21号染色体)而导致的疾病。须经专科医师明确诊断,并进行了对外周血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常规做X线片、超声、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辅助诊断。
10.6 神经管畸形:
覆盖严重神经管畸形-脊柱裂或颅裂、唇腭裂
(1)指脊椎或颅骨不完全闭合,导致脊髓脊膜突出,脑(脊)膜突出或脑膨出,合并大小便失禁,部分或完全性下肢瘫痪或畸形等神经学上的异常,但不包括由X 线摄片发现的没有合并脊椎脊膜突出或脑(脊)膜突出的隐形脊椎裂。
(2)唇腭裂:指一种常见的出生缺陷,可以分为单纯唇裂、唇裂伴随腭裂两种情况,须经专科医师明确诊断,并已行修补手术。单纯唇裂不在互助范围内。
10.7 先天严重畸形:
(1)先天性脑积水
指因进行性脑脊髓液积存在脑室而导致的致命性疾病,需采取植入外插引流管方式治疗。
(2)先天性两肢缺失
指先天性完全肘关节远端双手及前臂的缺失,或膝关节远端及小腿的缺失。
(3)先天性食管闭锁或食管气管瘘
先天性食管闭锁是指因发育异常造成的食管通道不连贯,须经X线胃管检查或X线造影检查证实,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食管闭锁,近端或远端或远近端为盲端,无瘘;食管闭锁,近端或远端或远近端为盲端,有瘘与气管相通;无食管闭锁,但有瘘与气管相通。
(4)先天性肛门闭锁
指先天性会阴部肛门缺如,是消化道畸形中最常见的疾病,须经专科医师明确诊断,且已行肛门直肠成形术。低位直肠肛管畸形不在互助范围内。
10.8 自闭症:
又称孤独症,广泛性发育障碍的一种亚型,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言语发育障碍、人际交往障碍、兴趣狭窄和行为方式刻板,须经专科医师明确诊断。
11.9 医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专科医生首次诊断: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二)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三)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 书》;(四)在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诊断时间:指社员自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确诊患有某种疾病的时间,而不是自加入本社生效之后第一次确诊患有某种疾病的时间。本互助社的确诊时间以手术开始时间作为首次确诊时间。
11.10 四种妊娠疾病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指妊娠所并发的致命性疾病,因凝血功能障碍导致全身性出血不止及器官损伤,需经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供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三项的检验报告:
(1)血小板计数<100×109 L 或者呈进行性下降;
(2)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1.5g/L 或者>4g/L 或者呈进行性下降;
(3)3P 试验阳性或者血浆 FDP>20mg/L;
(4)凝血酶原时间>15 秒或者超过对照组 3 秒以上。
胎盘早期脱落:
指怀孕满二十周后,胎盘于胎儿产出前先行脱离,以致胎儿窘迫或者母体休克。胎盘早期脱离需达第二或者第三级的脱离而施以紧急剖腹产手术,且需经专科医生确诊。
子痫症:
又称“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指血压持续高于 160mmHg/110mmHg、蛋白尿≧5g/24h 或者尿常规中蛋白(++)-(++++)和(或者)伴水肿,有头痛等自觉症状,并且有抽搐或者昏迷。需经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供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两项的医学证明:
(1)血肌酐升高(﹥1.6mg%);
(2)少尿(24 小时总尿量少于 500 毫升);
(3)出现神经系统的异常或者视力异常;
(4)肺水肿;
(5)黄疸进行性加重;
(6)胎儿宫内死亡;
(7)血小板减少,凝血症;
(8)HELLP 综合症(合并溶血、转氨酶升高、血小板减少)。
羊水栓塞:
指因羊水进入母体循环所导致的急性呼吸窘迫或者休克。需经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提供有呼吸困难、凝血功能障碍、休克等相关医学证明文件,并经胸部 X光检查或者血液沉淀试验证实。
10.11 住院:
是指申请人因疾病而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接受全日24小时监护治疗的过程,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1)申请人在医院的(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房)入住;
(2)申请人在特需病房、外宾病房或其它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入住;
(3)申请人入住康复科、康复病床或接受康复治疗;
(4)申请人住院期间一天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天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除外;
(5)申请人住院体检;
(6)挂床住院及其他不合理的住院。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申请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24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
11.12 有效身份证件: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11.13 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11.14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互助社员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1.15 住院医疗费用:
指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医疗收费票据》中名列的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11.16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1.17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11.18 无证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以下情形之一:
(1)没有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7)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的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形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无有效行驶证指以下情形之一:
(1)没有机动车行驶证;
(2)没有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进行或通过安全技术检查;
(3)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属性分类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的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形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11.19 本公约未释明的定义以《康爱公社社员公约》约定为准。
附件:康爱母婴互助社互助公约历史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