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扬州约1200人加入抗癌公社

康爱公社,创建于2011年、极致透明的大病互助平台

扬州约1200人加入抗癌公社

“互联网+”互助社区挑战传统保险

加入一个社群,有人患上癌症,大家一起捐款,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如果不履行捐款义务就视为终止资格,也不再享受受捐助的权利。据了解,目前扬州已有约1200人加入这个抗癌公社互助社群。

扬州约1200人加入抗癌公社群

昨天记者从抗癌公社得知,扬州已经有约1200人加入该社群。

今年从扬州大学毕业的陈志恒同学,去年10月通过朋友微信圈转发接触到“抗癌公社”,起初还有些怀疑,是不是网上骗钱敛财的?经过了解后,陈志恒不但加入了这个社群,而且将父母、姐姐等拉入了这个社群。

“如果一开始就让我交钱,我肯定不会再搭理。”已在南京读研的陈志恒同学向记者介绍,“我学的专业是经济管理,查询资料发现,这是借鉴国外互保模式,通过社群为纽带,为患癌人群提供帮助,同时参与者也获得受捐助的权利。”

据了解,抗癌公社对新加入成员设置观察期,避免成员带癌入群。陈志恒经过半年考察期后正式成为会员,截至目前已经两次捐款,7月份捐助一位猝死会员,目标额度10万元,平摊下来自己认捐3元;9月份捐助一位患白血病会员,目标额度30万元,平摊下来自己认捐6元。

“我觉得这种抱团取暖的众筹、均摊方式非常好,而且操作很透明,资助的对象有详细的病历等资料,每个人捐款直达受捐助会员账户,支付宝的明细都会在群内公示,组织方也不抽取费用。”

在仪征市广电工作的陈维国先生正在申请扬州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资格。

陈维国介绍,自己虽然申请加入抗癌公社时间不长,但是觉得很有意义。“无论是受捐助的会员,还是捐助会员的信息都很透明,可以在微信上查询;为了使社群良性可持续运营下去,规定了新加入会员有观察期,防止一下子涌入很多带病会员,给现有会员造成较大捐助负担;此外,会员到一定年龄有退出制度。”

互助民间组织是否具有合法性?

以“抗癌公社”为代表的互助民间组织是否具有合法性?

抗癌公社创始人张马丁介绍,抗癌公社是一个平台,而不是一个提供保险产品的商业机构。

“假设抗癌公社成员达到6万名,如果不幸患癌,将得到其他成员每人5元的援助;当其他成员患癌,社员须通过抗癌公社网站提供的支付通道,使用支付宝账户向其援助5元钱。而成员如果达到10万名,如果有人患癌,只需要每名成员援助3元,即可为其筹集30万元;如果成员达到30万,那每名成员仅需1元。”

张马丁表示,平台最大的特点是捐助从成员到成员,不经抗癌公社,抗癌公社亦不设立基金。成员随时可以主动退出、放弃捐助而自动退出互保公社,权利与义务同时中止。

据了解,相互保险历史悠久,目前在国外保险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

“抗癌公社”等互助社区挑战传统保险

为促进相互保险规范发展,今年1月底,中国保监会印发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其中,一般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及“有不低于5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区域性、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000万元初始运营资金”和“有不低于1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

昨天记者联系抗癌公社,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日也开始筹划发起相互保险公司,并已初步收到若干主要发起人出资意向。“我们一直认为它不需要牌照,抗癌公社只是一个互联网的互助社区,但在几乎所有报告和报道中,它都是中国网上相互保险公司的雏形,同时涉及社员未来的权益保障等方面,有牌照无疑更加通畅。” 记者 嵇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