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千万别发生这些事!因为保险公司不赔!

别以为你买了车上了险,就可以高枕无忧!别以为你上了车险花了钱,开车就能肆无忌惮。小编今天告诉你,有6种情况车险拒赔!

您应该记下这些情况,以免赔了车子还赔钱!哪些情况车险不赔?小编今天要讲些鲜有人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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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收费停车场丢车拒赔

案例

去年,文小姐考下了驾照后,买了一辆高尔夫。每天她都把她的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为此,每个月文小姐还要交给物业300多元停车费。今年6月,文小姐一早去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由于文小姐是新手,所以给车上的是全险,车辆丢失后,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不赔!

保险公司观点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建议

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车主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

2报案不及时不赔

案例

车主林先生驾驶一辆宝马轿车撞到墙上,发生单方事故,不过他没有马上报警报案,而是直接驶离现场,过了好几个小时以后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因此拒绝林先生的理赔要求,林先生就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险公司观点

保险公司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出险后48小时内进行报案。延时报案虽然可以受理,但是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拒绝理赔,除非是事故有争议,主次事故责任方不明等特殊案例,保险公司才会受理延时报案。

建议

别木讷 !想着赔钱就快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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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负全责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案例

车主陈先生下班取车,发现停在公司楼下的奔驰GLK被刮到了,右前侧有一大片伤痕。肇事者早已不知去向,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陈先生说,他咨询了4S店,修车差不多要三千。由于找不到肇事者,保险公司只能赔70%,也就是说,自己要付1000元左右,还可能影响到第二年的保费优惠。

保险公司观点

根据车险条款,如果车主车辆遭遇损失又查不到肇事者,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那么他们最后得到的赔款会被打折。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

建议

招式一:撞车了,立刻记车牌,拍照片。

招式二:停车时,找有监控的地方。

招式三:行车记录仪。

4车没丢,零部件丢失

案例

周先生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被小偷砸碎了玻璃,车载导航和音响等配置被盗。周先生以投保了盗抢险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周先生车辆的玻璃损失进行了赔付,但对车载导航、音响拒赔,理由是车内物品被盗,不在车辆盗抢险赔偿的范围内。

保险公司观点

“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都属于盗抢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不予赔偿。现在尚无保险公司敢于承诺对车内物品全面赔付。

建议

别露富,把车存放在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有摄像头,有安保力量较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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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动车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案例

李某在市区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项下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保险期内,他的车辆因连续暴雨,发动机进水熄火而最终损坏。随后,李某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了维修,支出车辆维修费9.9万元。

李某想,车辆维修是因为下暴雨,总该赔。可当他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对方却认为,该事故主要是发动机进水:拒赔!

保险公司观点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坏,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而且李某也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据此,保险公司对李某的赔偿予以拒绝,认为这笔维修费用应由李某自己承担。

建议

车主因暴雨导致机动车进水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虽需要对此进行赔偿,但车主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也要注意天气变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遇到暴雨时,停在路边或车库的汽车很容易遇到积水,如果不启动,发动机一般不会进水。但如果车主强行发动车辆,或水中熄火后再次尝试点火,就极易对发动机造成严重损坏。

6保不多赔 少保就少赔

案例

周先生以远远低于市价的12万元买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某型号轿车。开心之余,周先生没忘向某保险公司为新购轿车投保,保险金额被定为30万。

周先生的爱车出现意外,车辆被焚,面目全非。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周先生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通过调查,确认该轿车为全损,同意承担赔付责任,但就赔偿金额却与周先生发生分歧。

周先生表示,保险合同上写明保险金额为30万,理应得到全额赔偿;保险公司则认为,周先生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隐瞒了保险车辆以超低价格购进的事实,保险公司可按轿车的实际价值赔偿20万,而不是周先生提出的30万。

保险公司观点

《保险法》第24条明确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确定保费的依据,而不是确定实际赔偿金额的依据。

一般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会规定:“全部损失,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车辆全损时,应以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赔偿金额。既然周先生的车被焚,无法对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保险公司可依据同类型新车的价值,扣除一定的使用折旧来确定赔偿金额。

建议

记住:多保不多赔!少保就少赔!别老想着从保险公司这发家致富!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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