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报》专版报道抗癌公社

抗癌公社——草根的中国梦


编者按:几年前,张马丁的母亲被查出身患癌症。当时正值创业失败,他几乎没有钱为母亲治疗,只能眼见母亲离开人世。于是,他开始思考:疾病也许无法避免,有 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普通家庭中身患绝症的人得到更好的救治?组建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抗癌公社的最初设想在张马丁脑海中逐渐清晰。

□实习生 王浩程

“29岁的美国人史带1919年在上海开创的传奇,在整整90年后,另一个怀揣中国梦的31岁的中国人能不能成功复制?”2009年,张马丁在他的作品《草根的中国梦》中以这句意味深长的话作为结尾。

3年前的母亲节,抗癌公社的第一版网站诞生。对于抗癌公社发起人张马丁而言,这缘起于母亲的想法,是自己保险事业的再次起航。在组建为癌症患者提供资金帮助的低成本商业保险公司——上海人寿失败后,抗癌公社成了张马丁当前全力以赴的事业。

正如张马丁所言,让更多人享受保险的更多好 处 ——这是他在母亲坟前的誓言,是他的理想,是他的兴趣,也是他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追求。3年过去了,抗癌公社从起步到发展,从默默无闻到小有名气, 张马丁是追梦者,也是信念的实践者,他用行动和汗水浇灌着理想的种子,等待抗癌公社开花、结果。

患癌社员最高可获捐助30万元

人们万一罹患大病没有钱治想得到慈善基金的帮助,是“请求”,而人们在抗癌公社,却是“要求”。这是尽到义务而享有的应有权利。

抗癌公社原名互保公社,是一个旨在解决癌症医疗费的民间组织。凡加入抗癌公社的正式成员一旦罹患癌症,每一位公社成员都要为其进行小额捐款,筹集不超过30万元的治疗和生活费用。

根据抗癌公社的规则,当社员人数在3万名以下时,每人(次)捐助10元;3万名以上时,每人捐款额为30万元除以总人数。

之所以将筹资金额设定为30万元,张马丁是 在 研究癌症的大概治疗费用之后得出的。据统计,我国癌症患者年平均治疗费用在10万元左右,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癌症的年治疗费用则超过30万元。如果捐助 金额设定过高,公社成员的捐助压力就会增大,同时也会增加骗捐的可能性。张马丁表示,30万元只是当下的水平,未来随着物价、通胀水平、医疗费的上涨,捐 助额也会有所提高。

申请人使用实名信息在抗癌公社网站申请加入后,须经过一年的观察期后才能成为公社正式成员。按照抗癌公社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加入时不会被审核个人信息,只有在申请捐助时,信息才需要全面审核。如果提供的材料与申请加入时的身份资料不符,公社将不会为其组织捐助。

为避免骗捐,保证患者情况的真实性,患癌成 员 申请发起捐助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病情证明材料以及具备相应资质医院出具的患者临床诊断证明等。在通过医学专家及公社初步审核之后,抗癌公社会将其情 况向其他成员公示两周。患癌成员会接受其他成员的质询和合法调查,待大家无疑义后,抗癌公社再对其组织捐助。

张马丁表示,考虑到抗癌公社公信力不足,也无实力去亲自审核患者成员的真实性,未来,抗癌公社打算与国家医保相挂钩,患者在提供当地医保报销材料后,抗癌公社才会为其组织捐助。这样既可以得到成员的信任,也有助于公社低成本运行。

“等未来条件具备,抗癌公社还将组建审核委员会。”张马丁表示。委员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及媒体记者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患者情况的核实。如果未来费用允许,抗癌公社还考虑把患癌成员的核赔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平。

开创“众保”模式

众保,是一种基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理念设计的互助保障模式。相对于通常意义的“互助基金”,众保组织的金融属性更低,“脱媒”更彻底,是一种用互联网重新定义“保险”的颠覆性创新。

进入抗癌公社的网站首页,“抗癌公社不是保险”几个大字赫然在目。抗癌公社客观上虽然有保险保障的作用,但是却完全不同于保险产品的设计。

据张马丁介绍,抗癌公社与保险的不同首先体 现 在定义上: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保险产品的买卖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风险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抗癌公社则 并非买卖关系,它是指社员根据公社规则约定,履行对加入公社后不幸患癌的社员进行小额捐助义务,并以此获得自己不幸患癌时被他人帮助的权利。

其次,抗癌公社不预先收费,只有当成员患癌需要其他成员帮助时才组织捐助;保险是收取保费在先,保障在后。这也是抗癌公社的创新之处。

第三,抗癌公社没有资金沉淀,不涉及资金运营;而保险公司是预收保费,营业保费。

第四,抗癌公社费用捐助采用P2P的模式,从捐助人到受捐人,从成员到成员,抗癌公社不收取费用,资金100%用于患癌者;而保险公司则需要提取一定费用。

第五,加入和退出抗癌公社完全自愿,用户不会为退出公社而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商业保险退保往往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第六,商业保险公司以赢利为运营目标;抗癌公社则追求成员利益最大化。

基于此,发起人张马丁将这种基于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P2P小额互相保障模式,称之为“众保”模式。张马丁认为,相对于通常意义的“互助基金”,众保组织的金融属性更低,“脱媒”更彻底,是一种用互联网重新定义“保险”的颠覆性创新。

此外,抗癌公社也把“众保”与当前火热的“众筹”进行了区分:首先,众保组织每个人的地位、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而众筹涉及双方的地位、权利及义务并不对等;其次,众保组织在一个静态的时间点看是相对封闭的,而众筹则是开放的。

第四种保障模式

对于抗癌公社的定位,张马丁坦言,希望它能成为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公益慈善平行的第四种保障模式,起到补充和辅助作用。他认为抗癌公社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保障。

华南师范大学谈方教授曾经表示,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发达的中国,都不可能完全覆盖所有公民的医疗保障需求,抗癌公社这样的互助形式值得提倡,它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

曾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经验和母亲患病的经历,让张马丁深刻地反思了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他认为中国的保险业存在一定程度的效率低、成本高、诚信缺失、创新不足等问题。因此,在抗癌公社设计之初,他就把高效、简单、便捷、经济当作自己追求的目标。

此外,抗癌公社与慈善组织也有所差异。对慈 善 组织来讲,癌症患者想要得到慈善基金的帮助时,需要发出“请求”;而在抗癌公社,这却变成患者的“要求”。这是尽到义务而享有的应有权利。在慈善组织中, 受助人只是人群中幸运的一部分人,捐助人也只是一小部分爱心人士,而抗癌公社却力图建立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体系,每个人都是慈善事业中帮助别人 和受到别人帮助的人,人人都是慈善事业的中心。

有媒体曾经对抗癌公社作出这样的评价:“抗 癌 公社不仅搭建了社会互动的参与平台,还促进了爱心事业形式和内容的双重创新;更关键的是,它通过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将松散的社会成员打造成为一个利益共 同体和关系共同体,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一个民间支点。”

张马丁认为,抗癌公社的理想,就是当灾难来临、感情和精神痛苦的同时,免受经济的痛苦。

商业化进程的开启

2012年,抗癌公社曾被媒体广泛报道,但张马丁当时并未全职投入其中,因而没有进行有效推广。当时恰逢抗癌公社被搜索引擎屏蔽,使得用户无法搜索到网站,丧失了最佳的发展用户时机。

2013年10月,抗癌公社成员中出现第1位癌症患者,当时公社会员人数不到500人,满足资助条件的约150人,实际资助人数130多人,为患者实际捐助了约7000元。这也是抗癌公社到目前为止发生的唯一一例会员患癌案例。

这件事让张马丁有所触动,他说:“一方面, 如 果无法发展更多社员,那每个社员的保障是不稳固的,公社就没存在的意义;另一方面,社员的热情让我出乎意料,超过90%符合条件的社员履行了义务,而且很 多人的捐助金额都超过了原先设定10元钱,多人资助了100元。”这让张马丁更加坚定了做好抗癌公社的决心。因此,他辞去工作,全身心投入其中。

经过半年多的发展,截至今年5月,抗癌公社的社员已经超过3300人,并且人数还在持续增长。业务规模的扩大,对于无法从中获利的运营人员来讲,开始面临资金等方面的困扰。

抗癌公社上线3年后,张马丁终于决定开始它 的 商业化进程。他坦言,抗癌公社目前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受制于财力,甚至无法组建一个全职的团队。“如果有资金组建团队,我们将在规则完善方面继续努力, 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的人知道抗癌公社,尽快使社员达到3万人以上,从而使社员的保障基本稳定,促进抗癌公社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

张马丁希望能够吸引资金,并从中拿出一部分 建 立一个小型保障基金。他坦言,由于目前社员少,加上受到每人捐助10元的限制,万一有成员患癌却无法帮助他筹集5万元资金,欠缺的部分可以由基金补充,从 而保证第一批社员能享受到至少5万元的保障,打消前期入社人员的顾虑。当社员达到一定数量,保障基本稳固之后,保障基金的使命也就结束了。

未来,当社员人数积累到一定程度,张马丁希望通过增值服务和广告等形式挖掘网站的商业潜力并转化为收入,收入覆盖成本及合理利润之后,通过类似于公积金、公益金的形式再回馈于公社,可作为公社成员互助的补贴。

相互保险公司之路

5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仅1天后,抗癌公社网站随即出现了“征集1000名发起会员,发起相互保险公司”的公告。

对此,张马丁解释道,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是他去年以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以现有模式发展下去,抗癌公社可以成为一家互联网公司,但未来它最有可能出现监管问题,受到保险法规的约束。此外,抗癌公社的公信力也影响着人们对它的信任。

尽管张马丁认为,抗癌公社的模式与相互保险公司最为接近,但是“因为我国没有明确的法规,因此也无门而入”。所以,看到保监会发布上述通知,张马丁的团队预感这也许是一个机会。

一方面,他们认为抗癌公社有了取得保险公司资格的可能;另一方面,2亿元资本金的要求又使他们倍感压力。张马丁说,如果无法申请到相互保险公司的资格,也希望以互联网公司的名义继续运营下去,因为目前抗癌公社在制度设计方面已使它与保险公司相区隔。

“如果有相互保险公司的资格,我们就没有任何监管或法律方面的顾虑了。我们希望被官方认可,使用户能持久地信任我们。”张马丁表示,即便取得保险资格,也不希望改变当前运营模式,而是使抗癌公社成为基于互联网的专注健康医疗的小型保险公司。

张马丁介绍道,目前已有500余名社员发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1000人的限制很快就会突破。至于2亿元资本金,他们正在通过各种关系接触资金方。如果抗癌公社能够成功,将有可能转型成为国内第二家相互保险公司。

张马丁说,他很推崇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 的 理念,希望抗癌公社成为一家像格莱珉银行一样的社会企业,以商业形式实现公益目的,既能解决社会问题,同时又能够自我维持和发展。“尤努斯建立了‘小额信 贷’体系,如果我们能建立‘小额互保’体系那就太美妙了,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同时实现。”

正如张马丁在作品《草根的中国梦》中陈述的一样,草根实现梦想的过程充满艰辛。但张马丁坚信,保险业需要草根,因为他们知道活在底层人的真正需求。他也希望公众、监管者能够给予他们信任和帮助,看到抗癌公社在“保险回归保障”“金融服务民生”方面的作为。

相关链接

相互保险及相互保险组织

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险组织是指,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以互助合作方式为其会员提供保险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包括相互保险公司、涉农相互保险组织等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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