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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助规则合理性的问题

张马丁发布于 2019-09-09

张马丁 · 发布于 2019-09-09

有社员说,你们大病定义不科学,不合理。


由于疾病的复杂性,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都可能存在争议,今天合理的,明天未必合理;明天合理的,后天可能又被科学推翻。所以,在边界上,一定存在争议的,这是永远也解决不的。


公社的存在的根基其实更看重于公平,即规则适用于所有人,无论是合理或不合理的,只要普遍适用、公平,就是公社存在的基础。


某种程度上,公平比合理更加重要。


因为当公社以牺牲公平去追求合理的时候,因为某些问题的复杂性,必然会是以牺牲公信力为代价的,必然也会有黑箱操作的可能。


所以,既然我们早就公布了公约条款,那只能按公约条款去办,无论这个公约条款是否合理。不合理之处,要经过慎重的修改。


当某个社员说条款不合理时,我们能马上修改吗?如果每次都可修改而不按之前公布的条款,公社还能让人信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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