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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四十,为什么相互宝权利降为10万而康爱公社仍有30万?
假设人在40岁之前加入相互宝和康爱公社的大病社和抗癌社,人到四十后,相互宝癌症互助权利会降为10万,康爱公社继续维持30万不变。
我作为40多岁的人,如果仅看与相互宝同样获得10万癌症与大病权利的社——康爱大病互助社,相互宝的分摊已经超过了康爱公社。但是,因为我同时加入了抗癌互助社(这两个社都不会随年龄增长而权益降低),所以万一癌症仍然可以拿到30万。
这也说明,其实相互宝和康爱公社,是两种不同的保障。
对于相互宝,人年龄越大互助权利越小,是控制了分摊的费用,但是对于一直付出的年轻人渐渐到了大病年龄反而权益降低可能会有不平衡;
对于康爱公社,一个人留在公社不断贡献,权利维持不变,长远看分摊会高于相互宝,但权利也维持在高位。
所以,两者各有优劣,完全取决于你的需求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