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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爱公社互助金专用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6-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鉴于2026年4月起康爱公社互助平台(以下简称“公社”)互助金由公益基金会转由平台专用账户管理,为规范管理,严格保障全体社员资金安全,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流程合规、公开透明,杜绝资金挪用、滥用、私用等行为,取信于全体社员与社会公众,建立标准化、制度化、可监督的账户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面向全体社员公示,为公社互助金专用账户唯一管理执行准则,全体运营及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康爱公社专属开立的互助金专用银行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涵盖账户开立、变更、注销、资金存入、资金拨付、结余管理、利息处置、账务核对、信息公示、监督追责等全部管理环节,适用于所有与该账户相关的运营、财务、审核工作人员及资金业务场景。

第三条 核心管理原则

1. 专款专用原则:专用账户为社员互助金专属账户,仅用于公社互助业务合规收支,严禁挪作他用。

2. 独立隔离原则:专用账户与平台运营自有资金账户完全分离,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管理,公私资金严格隔离,杜绝混同使用。

3. 公开透明原则:账户收支明细、资金结余、利息收益等核心数据定期公示,接受全体社员及社会监督。

4. 闭环可控原则:所有资金操作实行审批、复核、拨付、对账闭环管理,双人操作、全程留痕、可查可溯。

5. 安全审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等相关监管规定,保障资金存储、流转全程安全合规。

第二章 账户基本管理

第四条 账户属性与用途界定

1. 账户性质:本账户为康爱公社社员互助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平台合规运营主体名义开立,不使用个人账户、临时账户作为互助金存储账户。

2. 专属用途:仅用于收纳全体社员缴纳的互助金、划转符合规则的互助救助金、合规退还社员结余资金,以及处理互助金相关的合规结算业务。

3. 禁止用途:严禁通过本账户办理平台经营支出、个人收支、借贷拆借、投资理财、对外担保、垫资周转等一切与社员互助业务无关的业务;严禁出借、出租、转让账户,严禁为第三方提供资金结算通道。

第五条 专用账户信息、账户开立、变更与注销

1. 官方专用账户完整信息:为规范互助金管理、接受全体社员监督,本平台正式落地的互助金唯一专用账户信息公示如下,信息真实有效、永久备案、公开可查: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

账户名称:众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1041060000292243。

本账户为康爱公社唯一官方互助金存储、拨付专用账户,全体社员缴纳的互助金均统一归集至本账户。

2. 账户开立:本专用账户为正规商业银行对公账户,开户手续齐全、合规合法,全部开户资料、备案文件完整存档留存,全程可查、可核验、可监管。

3. 账户变更:若因合规整改、银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开户行、账号等账户信息,平台将提前面向全体社员发布专项公示,明确变更原因、新旧完整账户信息、资金过渡周期、账务清算方案,待全部账务核对、资金清算完成后再执行变更,所有变更记录永久公示留存,接受社员监督。

4. 账户注销:仅在康爱公社互助业务全面终止、所有社员资金全部清算完毕、无任何未结互助赔付及退款事项的前提下,方可按照银行正规流程办理账户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前,配合完成第三方审计,并向全体社员公示完整清算审计报告,保障所有社员权益。

第三章 资金收支管理

第六条 资金存入管理

1. 所有社员通过官方渠道缴纳的互助金,及时汇总归集至本专用账户,不得留存、截留、转入其他账户。

2. 资金存入全程自动留痕,每笔入账对应社员缴费记录、订单编号,做到一笔一账、账单匹配,财务核对入账数据,确保实收资金与系统记录完全一致。

3. 严禁任何人以现金、私账代收等方式截留社员互助金,所有互助金收入统一进入专用账户核算。

第七条 资金拨付范围与规则

专用账户资金仅可用于以下合规场景,除此之外一律不得拨付:

1. 向符合公社互助规则、审核通过的患病/受灾等受助社员拨付互助救助金,直接划转至受助社员本人或指定合规收款账户;

2. 向退出互助计划、符合退款条件的社员退还账户结余互助金;

3. 经公示备案、符合规则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结算服务费(无任何隐性收费、变相扣费);

4. 国家监管规定、公社公开公约明确的其他合规互助业务支出。

严格执行监管要求,除上述合规情形外,资金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账户随意划转,杜绝违规支出。

第八条 资金审批拨付流程

所有资金拨付实行三级审核、双人复核、全程留痕制度,无完整审批流程不得拨付

1. 业务初审:审核人员核查互助申请真实性、社员资质、赔付标准、材料完整性,出具初审意见;

2. 财务复核:财务人员核对账目、资金余额、收款账户信息,核验无误后出具复核意见;

3. 终审审批:平台负责人完成最终审批,确认符合规则后授权拨付;

4. 拨付执行:由专属财务人员操作转账,另一人员全程复核,操作记录、审批单据、转账凭证全部存档,永久可查;

5. 大额资金拨付实行集体复核机制,留存专项审议记录,严控资金风险。

第四章 结余资金与利息管理

第九条 结余资金管理

专用账户日常结余资金,仅可留存于开户银行活期账户存放和一年期内(含)定期存款,保障资金随时可兑付、可退款,严禁用于其它投资、理财、对外增值运作,杜绝资金运作风险,全力保障社员本金安全。

第十条 账户利息处置

专用账户所有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孳息,全部归全体社员共同所有,不属于平台运营收益。利息资金统一纳入互助金账户统筹管理,专项用于互助业务补充、社员权益保障,每周期随账务一并公示,严禁私自截留、挪用、私分利息收益。

第五章 账务核对与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日常对账机制

1. 每日对账:财务人员定期核对账户收支流水、系统订单数据、银行账单,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 每月结算:每月完成月度账务汇总,统计当月总收入、总支出、期末结余、利息收益,形成月度资金报表;

3. 年度审计: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资金审计,可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社员监督小组参与审计。

第十二条 档案留存管理

所有账户开户资料、变更注销记录、审批单据、转账凭证、对账报表、审计报告、公示记录等资料,全部电子化+纸质双重存档,存档期限不低于平台存续期,随时接受社员查询、监督及监管核查。

第六章 公示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常态化公示制度

平台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向全体社员公示专用账户核心资金信息,公示渠道为公社官方公示专区: https://v5.kags.cn/index.html#/paes/transparent/index/index ,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遗漏:

1. 基础信息公示:永久公示官方专属互助金账户(杭州银行专用账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脱敏公示)、账户用途、管理办法全文,账户信息公开透明、永久可查。

2. 月度公示:每月公示互助金总收入、救助拨付总金额、退款金额、手续费支出、账户结余、当期利息;

3. 专项公示:超大额拨付、账户信息变更、审计结果、资金异常处理情况,做到一事一公示;

4. 年度公示:年度资金总账、审计报告、利息统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社员监督权利

1. 全体社员享有对专用账户资金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质询权;

2. 社员可通过官方渠道提交资金核查申请,平台需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反馈核查结果;

第十五条 外部监督对接

平台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金融监管、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各类合规核查、审计工作,如实提供账户账务资料,无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七章 责任与追责机制

第十六条 岗位责任划分

实行账户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审批、复核、操作、对账各岗位权责,做到权责清晰、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相互监督,杜绝单人全权管控资金。

第十七条 违规追责条款

任何工作人员严禁出现以下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1. 截留、挪用、侵占、私分社员互助金及账户利息;

2. 违规划转资金、无审批拨付资金、虚报支出、篡改账务数据;

3. 隐瞒账户收支信息、拖延公示、虚假公示、销毁账务档案;

4. 利用专用账户开展与互助业务无关的经营、借贷、投资等违规活动;

5. 擅自变更、出租、出借、注销专用账户。

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平台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内部严惩、追责赔偿;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全力保障全体社员资金权益。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办法效力

本办法为康爱公社互助金专用账户管理的正式合规文件,对平台所有工作人员及互助资金管理业务具有强制约束力。全体社员自愿参与公社互助计划,即视为认可本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办法修订

本办法根据国家监管政策、平台运营合规需求可适时修订,修订前需提前公示征求社员意见,修订后正式公示生效,旧版本同步废止。

第二十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2026年06月06日起正式生效,长期执行,接受全体社员永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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