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百科 | 夏天食物中毒高发,算意外事故吗?是否能申请互助?

随着气温不断攀升,细菌繁殖活跃,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每年的夏季,都会由于食用过期食物,餐饮不卫生等因素,而爆发各类食物中毒的新闻。

那么,由食物中毒造成的医疗甚至住院费用或者伤残,可以申请互助吗?


意外保险或互助:需满足3人及以上集体发生


在意外保险范围里,意外一般都会包含中毒、坠落、烧烫伤等,但在具体的事故的认定上有着一定的标准,一般都要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4个条件,那么,食物中毒可以申请意外互助吗?


一般情况下,食物中毒都属于意外事故,而且食物中毒也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但不是所有的食物中毒都会按照意外情形进行互助的。


因为食物中毒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群体性的,一种是个体的,群体性的就是说同时出现食物中毒的不止一人,应为三人以上个体的则是食物中毒只有一人或二人。一般来说,对于前者,保险公司或互助平台照常赔付或互助,对于后者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对这种“意外”会拒绝。


因为这会被认为这是和个人体质有关,如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

其实,除了个体食物中毒之外,还有其他意外事故或者看似是意外的事故会遭到拒赔,诸如妊娠意外、猝死、中暑身故、驾驶没有年审的车等。



当然在互助平台中,主要是根据伤残等级进行互助的。在康爱公社,需要食物中毒引起的1-10级伤残,比如造成视力、听力、语言能力的损伤等,在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满足伤残标准,就可以申请。

医疗互助:食物中毒住院自费超1万元可报销

意外互助是一道最简单最基本的保障,若想要做到全方位保障自己,应该从意外、疾病、医疗处处入手,就更加齐全了。

食物中毒虽然很难被判定是否是意外事故,但如果当事人因此而住院治疗,那么如果当事人为自己配置了医疗互助,那住院过程中的治疗费用,甚至属于医保范围内的治疗用药费用,如大家都熟悉的百万医保补充互助社[点击查看]自费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申请报销互助的。

特别注意:食物中毒如被认定为自杀,则一律拒绝

由于食物中毒涉及个体和集体中毒,在保险或互助的认定上存在关于疾病或意外事故的差异。但有一条是明确的,如果食物中毒被认定为自杀情形,则不管不是什么保险还是互助产品,都是拒绝的。

温馨提示

近年来出现了禽流感、瘦肉精、红心鸭蛋以及有毒多宝鱼等问题食品,不少医疗专家提醒说,长期食用这些食品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甚至其他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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