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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必须知道:真正保险观念,其实只有少数人知道

张马丁 · 发布于 2015-10-10

有人问,我在抗癌公社一直帮助别人,假设一直未生病,到了某个年龄退出公社了或者权利变小了,不是亏了吗?
不能这样想,事实是这样的:
假设你在2015年在抗癌公社帮助别人了200元钱,到年末,的确是失去了200元,但是得到了一种可能性(或权利),就是这一年中获得别人帮助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就值200元。
你在抗癌公社呆了20年,假设帮助了别人6000元,那这6000元就是你取得这20年受助权利的价格。
所以单从经济上说:不存在亏本的说法。就看你认为这个权利值不值得这个价格,再决定进出公社的取舍。

公社的确可以提供终身的保障、更多保障,但是这会提高你每年支出的数额,即会提高你得到这个权利的价格。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

每一种权利都是有价格的,都是可以计算的。
这个道理希望所有社员都能理解,这才是正确的观念,我们被误导太多了,以致于得到还本和收益才认为是划算的,这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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