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谈网络互助,我们更多讨论的是:它能不能帮助普通家庭抵御大病风险。
其实换一个角度看,网络互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社会价值:它可能是一种让政府比较省心的补充保障方式。
一个家庭遭遇重大疾病,如果自己无力承担,风险并不会消失。它可能转化为亲友借款、社会募捐、慈善救助,困难家庭最终还可能需要政府救助体系托底。
所以,社会保障真正需要解决的,不只是“谁来出钱”,还包括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能不能让社会自己解决一部分问题?
网络互助恰恰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
它与传统保险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如果坚持真正的事后分摊机制,就不需要长期积累一个庞大的资金池。
这个月发生多少符合规则的互助案件,需要多少互助金,就由参与成员共同分摊多少。大家每个人承担几元、几十元,就可能汇聚成几十万元,帮助一个遭遇大病的家庭。
它不是依靠资本的积累产生保障力量,而是依靠参与人数产生保障力量。
这一区别很重要。
传统金融机构管理着大量资金,还涉及投资、资产负债和偿付能力,因此需要一整套严格的金融监管。
而网络互助如果不形成大规模资金沉淀,不依靠投资资金获利,其主要风险就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
它真正需要管好的,是另外一些事情:规则是否公平,案件是否真实,调查是否严格,分摊是否透明,互助资金有没有真正到达需要帮助的人手中。
所以,网络互助当然需要监管,但未必需要完全照搬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逻辑,而应该建立与其实际风险相匹配的规则。
从政府和整个社会的角度看,这种机制其实很有价值。
政府不需要为每个参与者缴费,也不需要为互助计划提供财政兜底;平台不需要积累巨额资本;但当某个家庭遭遇重大疾病的时候,几十万、几百万普通人可以共同帮助他承担一部分风险。
参与的人越多,每个人需要承担的成本反而越低,整个互助体系能够提供的保障能力却越强。
这实际上是在创造一种很珍贵的东西:
社会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个成熟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来也不应该只有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
政府守住基本保障和社会救助的底线,商业保险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慈善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而普通人之间,也完全可以通过互助的方式共同承担一部分风险。
如果未来有几千万普通人参与一个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互助体系,每个人一年只是承担自己能够承受的小额分摊,却能够持续帮助大量遭遇重大疾病的家庭,那么这样的机制,对社会而言不是负担,而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补充保障力量。
政府负责守住底线,制度负责守住规则,而人与人之间,可以互相守望。
这也许就是网络互助真正值得长期探索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