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网络互助,一个经常被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国家兜底,没有保险公司的刚性赔付承诺,这样的保障还有意义吗?
我认为,不仅有意义,而且恰恰因为没有兜底,它可以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独特的层次。
任何“兜底”都是有成本的。
保险公司承诺未来发生约定风险时必须赔付,就必须为这种承诺准备资本金、风险准备金、再保险以及相应的经营和监管成本。这些成本最终都会反映到产品价格中。我们不能一方面要求百分之百确定的刚性保障,另一方面又希望这种保障无限便宜。
而网络互助走的是另一条路。
它不是预先积累一大笔资金去承担未来所有风险,而是依靠一个持续存在的互助社群:有人遭遇大病等困难时,大家共同分担;只要社群能够保持足够规模、规则公平透明、参与者愿意持续留下来,这个群体本身就可以不断产生新的互助能力。
这种保障当然不是无限的,也不应该被包装成绝对确定的承诺。
但不是百分之百确定,并不等于没有价值。
假设一个普通家庭暂时没有能力每年拿出更多的钱购买充分的商业保险,那么用较低的成本参加一个运行良好的互助社群,获得一层基础的风险分担,依然比完全没有补充保障更有意义。
更重要的是,这恰恰可以形成一种自然的保障梯度:
基本医保解决最基础的问题,网络互助提供低成本的补充保障,商业保险提供更加确定和更高水平的保障。
一个人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时候,可以先参加低成本的互助;随着收入提高、家庭责任增加、风险意识增强,他自然会追求更加确定的保障,再购买商业保险。
因此,网络互助与商业保险未必是互相替代的关系,反而可以是递进关系。
从这个角度看,“没有国家兜底”甚至不一定是网络互助必须解决的缺陷,而可以成为它制度定位的一部分。
国家不需要为每一种社会互助行为承担最终支付责任,也不需要把所有民间风险分担机制都改造成保险。真正重要的是规则是否公开、资金是否透明、风险是否充分告知、参与者是否清楚自己获得的究竟是什么。
只要不把“互助”宣传成“保险”,不把不确定的互助能力包装成刚性兑付承诺,让参与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主选择,那么社会完全可以允许不同确定程度、不同成本水平的保障方式同时存在。
一个成熟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来就不应该只有一种保障。
有人需要国家提供的基础保障,有人愿意参加低成本的社会互助,有人需要商业保险的确定性,也有人有能力购买更高水平的保障。
它们各自承担不同的功能,共同形成一个从低成本、基础性风险分担,到高确定性、高水平保障的多层次体系。
网络互助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不应该只是:
“谁来为它兜底?”
还应该问另一个问题:
“如果参与者知道没有人兜底,却依然认为这样的互助值得参加,我们为什么不能给这种社会自助留下一席之地?”
社会成员愿意自发组织起来,在困难发生时彼此分担,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保障力量。
它不一定需要成为保险,也不一定需要国家为结果兜底。
能够长期、透明、公平地组织普通人互帮互助,本身就是它存在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