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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社拒绝互助后,社员可公开申诉并经社员评议后复审(试行)

发布日期:2026-03-08

当被公社审核团队拒绝互助,社友可以公开审核内容以及被拒绝理由,指出公社处理错误之处,以及自己的主张与诉求,由全体社友进行评议。

公社除了回应拒绝互助的理由之外,也将积极引导全体社员发表意见,只要超过10名社员明确表达对申诉人理由的支持,公社即重新审视审核过程与结果,并再次进行审核判定和公布结果。如有必要将重新进行二次调查,调查费用由团队负担。


提醒社友的是:

质疑公社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判定结果是否遵守了互助公约

因为公社在判断是否互助时,本着对全体社员负责的态度,也只能坚持公约进行。如果我们对某起申请讲人情、做通融,那么相当于损害了其他社员的利益。而且,即使之后诉诸法律解决,这通常属于合同纠纷,法官也会根据我们已经公布的互助公约进行判定。

希望我们在这一前提下理性交流、解决争议,只有维护公约,才能使公社可持续发展。


目前发布申诉和评议的地址为:https://talk.kags.cn/ 未来我们将视效果进一步完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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