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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获得互助金,继续留在康爱公社,以后还能再申请吗?

2021-10-25 来源:康爱公社内容库
我已经获得互助金,继续留在康爱公社,以后还能再申请吗?

(1)度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低度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I类、重大疾病-一般大病的社员,申请大病相关互助社的互助金后,若持续承担分摊,可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在该互助社二次申请互助的权益。

(2)度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II类、重大疾病-特定大病,申请大病相关互助社的互助金后,不再享受该社的受助权益,需要退出。同时可以加入对应的病友互助社,获得后续互助权益:非癌症及艾滋病相关疾病——加入轻症病友互助社;癌症——加入癌友互助社。

(3)若申请的是意外相关的定额型互助社(综合意外互助社、爸妈骨折互助社),若额度未使用完毕或未身故,可继续保留,继续承担分摊可继续享受互助权益,至额度使用完毕或本人身故或服务到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