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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能否获得互助跟入社时长、贡献多少无关
经常有社员咨询:我加入公社很多年,也参与分摊了很多钱,我为什么不能获得互助?公社是否不尊重老社员,杀熟?是否可以看在我支持公社很多年的情况下进行通融?
在此公社再次重申:康爱公社是有规则的互助,互助与否是由是否符合互助社的公约中约定的情形决定,而入社时长和贡献多寡并不属于约定的互助条件。
例如:在抗癌互助社,当社员符合入社的要求、并按时履行义务、度过等待期的情况下,确诊了重度癌症,那么公社就会进行审核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就进入互助流程,而如果社员因意外残疾,那无论在公社多久贡献多少,则都不能在该社获得互助。工作人员无权强行要求社员进行分摊,这将违反公约、违反跟全体社员的约定。
理论上来说,加入公社时间越长,获得的互助权益的时间就越长,并非是社员单方面对公社的贡献,公社也提供了相应的可能性给到社员,所以这也是公平的。
概括来讲,能否获得互助由以下情况综合决定:
1、是否加入了相应的互助社。例如:社员申请意外互助,前提是加入了意外互助社;
2、是否符合入社条件。例如:已经在体检中检查出癌症,就不符合抗癌互助社的入社要求了;
3、是否按照履行义务、参与分摊。
4、是否度过观察期。
5、申请过程中是否有隐瞒和欺诈情况。
请社员能够理解康爱公社的运行原理,了解一下各个互助社的互助范围以及互助条件,以免在未来发生误会。
感谢各位老社员对康爱公社的长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