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
相互保险在波兰保险市场中占比很小,市场长期由股份公司形式的保险公司主导,但近年出现某种“相互保险复兴”,包括为特定行业设立相互保险公司。与此同时,相互保险活动的法律框架并不完整,跟不上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相互社(mutual society)机关的规定未能跟上商法近年来的动态修改。作者讨论相互社机关的设计与运作等基本问题,梳理相关规定的历史沿革,分析股份公司规定对相互社机关的适用情况,并就相互保险组织的治理与监管完善提出意见。该文对研究相互保险组织的内部治理与法律适配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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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发表于 Prawo Asekuracyjne(2021)。链接指向公开学术数据库或出版方页面,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版方所有;如无法访问,可通过篇名在数据库中检索。
